備受關注的“云南昭通兩輛城管執法車懸掛同一號碼車牌上路”的消息有了最新進展。新華社記者4月1日從昭通市委宣傳部獲悉,經調查核實,兩車涉嫌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和涉嫌挪用機動車號牌,現已被依法扣留。昭陽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已對相關涉事人員進行停職處理。(4月3日澎湃新聞網)
兩輛機動車懸掛同一號碼車牌,俗稱“套牌”,是當前嚴厲打擊的機動車違法行為。而當這種違法行為出現在執法車輛上,再次印證了人們既痛恨又害怕的“執法犯法”。即使相關方面對此作出了解釋,其中一輛車因號牌遺失,工作人員便將另一輛車輛的后號牌挪到這輛車上使用。但這個原因絲毫也改變不了“套牌”的違法性質;相關涉事人員被停職處理,對執法違法者來說,也不是什么特別嚴厲的處罰。
筆者對這起事件的客觀成因沒有多大興趣,倒是這件事發生在城管執法車上,竟有點亦“喜”亦憂。感到“欣喜”的是,一直對城管為何會暴力執法的不解,似乎一下子打開了;擔憂的是,一支自己也不守法的執法隊伍,怎么去合法行使帶有一定強制力的執法權?一旦公權力不講道理,后果就十分可怕。而對于城管,這種恐懼就越發明顯?! ?
傳說中的“城管秘笈”,也被各種版本流傳的讓人驚心動魄的。但我還是始終認為,即使有那么一種類似于“秘笈”的管理教程,最多也是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應對之策,不大可能與現行法律完全相背。然而,當看到“云南昭通兩輛城管執法車懸掛同一號碼車牌上路”的消息,雖說這種“套牌”行為并非絕無僅有,但發生在執法車輛上,至少說明相關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是十分淡漠的。再加上是城管執法車,正所謂心有余悸又添新愁?! ?
說的通俗一點,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是靠法律“吃飯”的,就像技術人員靠技術“吃飯”一樣。如果執法人員不懂法,如何去判定合法或違法?憑什么去執法?需要處罰的依據和標準怎么去認定?或許不能因為出現暴力執法,就認為城管不懂法,但是,連嚴禁機動車“套牌”都“不知道”的執法隊伍,還懂得什么更具體復雜的法律條款?假如執法權交給了不懂法的執法者,后果就不堪設想。事實上,城管執法中引發的肢體沖突,似乎也驗證了這種結果?! ?
當然,說城管執法車掛“套牌”是不懂法,可能也是常識下的判斷,而更大的可能就是明知違法還敢這么做。兩輛城管執法車懸掛同一號碼車牌上路,還被拍到了形影相隨的照片,說明當事城管執法人員對此毫無顧忌。也就是說,別人不敢做的事,城管敢做,別人覺得違法的行為,城管無所謂。這是不是在演繹某些城管執法時,動不動就上演全武當的“行為邏輯”?是在告訴人們,城管執法是沒有章法的,是超越基本法律規范的?否則,明顯“套牌”的城管執法車,怎么敢公然出現在大庭廣眾之下?
對于各種違法現象,有些上去很嚴重,但不會引起社會的普遍擔憂;有些覺得并非十分可怕,但發生在特定對象身上,卻讓人越想越怕。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執法犯法、知法違法就是如此。特別是發生在城管隊伍里,就產生了更大的“威懾力”。有鑒于此,若遭遇城管執法,看來還是小心一點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