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子錢”已成為局限行業發展的一塊短板是不爭的事實,深化行業改革繞不過這一焦點。
也許,公眾期待已久的新版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很快就將浮出水面了。昨天上午,住建部聯合公安部發文,宣布從即日起,廢止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一部業界眼里的“僵尸辦法”的廢止,不過是一次“內存清理”而已。因為,自從城市出租車管理職能從建設部轉移到交通部后,交通部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代替了由住建部與公安部出臺的“管理辦法”。廢除舊法在某種意義上說,為的是避免“系統不兼容”。即便如此,此舉仍有價值。一則在于,城市出租車問題由來已久,“積塵”太厚,公眾很煩,任何變化都讓公眾對行業向好充滿期待,民意不可違;二則在于,多少年來,城市出租車行業鐵板一塊,根本無法實現自我革新,公眾抱怨、輿論炮轟也都無濟于事,直至“專車”步步緊逼。“狼”真的來了,再不跑就晚了。
在“4.0版”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未面世之前,對廢止一部“2.0版”管理辦法作過多過深、過于樂觀的解讀,沒有多大意義。關鍵在于,舊版本“下架”之后,最新版本何時“上線”,新版本能否讓系統運行更加暢順,提升“客戶體驗”?城市出租車行業發展到今天,出現了公眾不滿意、出租車司機有怨氣、政府也撓頭的負和博弈局面。盡管各方訴求有所不同,歸結起原因來,卻是不約而同,“份子錢”是首要的。“份子錢”本是政府管理部門、出租車公司、司機利益捆綁的主要載體,也是有效管理的手段之一。無論設計初衷是什么,有過什么“歷史功績”,到今天,“份子錢”已成為局限行業發展的一塊短板是不爭的事實,深化行業改革繞不過這一焦點。
關于“份子錢”改革,目前官方表態的基調是:由過去的政府調控改為由企業或者行業協會與駕駛員或工會組織來平等協商。這是否意味著地方政府將從此職能性歸位,不再從中分一杯羹?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去年10月曾表示,要求各個地方取消有償使用費。減掉政府收取部分,無疑有助于降低出租車司機負擔、提升服務質量與行業競爭力,至于能走到哪一步,還要看出租車公司愿意讓多少利,前景充滿不確定性。如果出現半拉子改革,“份子錢”改頭換面以其他暗藏,傳統出租車仍然無法與“專車”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除非將“專車”硬扯到傳統軌道上來)。
交通部部長楊傳堂表示,“鼓勵利用互聯網技術來構建企業與駕駛員的利益分配”。在城市出租車管理改革上,不但要用互聯網技術,還要用互聯網思維,秉持開放、協同、共享、綠色等理念,突破部門利益的小格局,滿足公共利益的大格局,對現行城市出租車管理進行更全面、更深入、更徹底的改革。當然,也包括對“專車”的規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