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在離婚糾紛中被關注的程度大不大?大數據顯示有約10%的離婚判決中提到了“家庭暴力”一詞。通過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2013年至2015年民事一審判決書,國雙數據中心根據數據分析結果統計發現,家庭暴力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并走向離婚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數據反映的另一個結果是,我國東部地區家暴離婚糾紛最多。而山東省提及“家庭暴力”的離婚判決書約占全國提及“家庭暴力”離婚判決書數量的10%,排在首位;提及“家庭暴力”且原告方主要訴請獲得支持的判決書占比達到28%。
2013年至2015年這三年的裁判文書中,涉家暴離婚糾紛勝訴率較為穩定,東部地區家暴離婚糾紛最多,雖然這個情況與各地收案不均衡的情況相關,但東、中、西部裁判文書量之間的差距正在變小。
以涉家暴離婚糾紛數據為例,如何認定家暴事實存在?關鍵證據是接警紀錄與就診記錄,而當事人的陳述、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明力較低。
值得強調的是,這部分糾紛中約有18%提到“酒后”,一些女性當事人提到,遭遇家暴的時間節點就是在喝醉酒的丈夫回家之后。然而,在一審離婚敗訴的理由中,大多數當事人又以“有和好可能”為排名第一的理由原諒了曾經對自己施暴的對方。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不少人期待,這部法律能夠為保障婦女權益發揮重要作用。而前文中提到的種種數據表明,這部法律的正式實施有多么重要。
兩會期間,記者采訪了長期關注家庭暴力問題的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女子學院女性學系教授孫曉梅,她告訴記者,“過去中國女性不敢對丈夫說什么,社會默認女性就應該順從,現在女性社會地位確實有所提高,但是社會夸大了這種提升?!?/p>
孫曉梅還提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僅僅是女性一方,其實也包括對男性的傷害,和對老人、小孩的虐待、毆打。
面對家暴,受害者往往選擇隱忍。隱忍的原因,在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紀莉看來,這恰恰說明對于暴力行為的受害者,社會的支持、法律的支撐是不夠的。
“家庭暴力問題是個全球性話題。除了傳統的男權主義作怪,也與長期以來女性地位卑微有關。個人認為,女人選擇忍受,有幾種原因,一是女人的生理個性決定,二是傳統禮教文化中的一些糟粕像一把無形枷鎖套在女性身上,曾在相當長時間里,給女性肉體和精神上帶來巨大的痛苦?!鄙鐣W家艾君說。
“《反家暴法》的正式實施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對家暴起到了一定的震懾力,但抵制家暴行為還需要受害者鼓起勇氣保護自己。”艾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