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興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學會副會長
個人簡介:
1989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來校任教。1996年破格晉升為教授,1997年被授予“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2002年任湖南大學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人事部專家服務中心專家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勞動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理事,全國高協組織教材研究與編寫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研究領域:
王全興教授主要從事經濟法學的教學與研究,是我國法學界最早就農村土地轉包(1983)、企業競爭(1985)、指導性計劃法律效力(1986)、經濟法獎勵(1988)、社會中間層主體(1997)、可持續發展立法(1998)、政府采購(2000)、社會保障財政(2001)等問題發表論文的學者之一。
學術成就:
已發表經濟法學論文50余篇,社會法學論文20余篇,已出版獨著、主編、合著和高校教材10余部。獲司法部“九五”期間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教育部2002年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司法部2002年優秀論文三等獎等多項獎勵。其獨著的《勞動法》(1997年,49萬字)為中國勞動法學作出了體系重構和內容更新的貢獻,是中國新一代勞動法理論的代表作之一,由司法部列為“九五”規劃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并被教育部列為“九五”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重點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