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法晚聯合報道 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境外個人持工作簽證且在京無房的,可在京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取消了須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時間限制。
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下發的《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自2月4日起,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的,可在北京購買一套自住房;境外機構在北京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經批準從事經營房地產的企業除外)可在北京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按照此前規定,境外個人在京購買自住房,須滿足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