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監會發出通知
不限購城市房貸首付最低兩成
(政策解讀)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日發布通知稱,為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各地可向下浮動5個百分點;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
目前,我國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區間,新增城鎮人口將會帶來大量的住房需求,尤其是農民工等新市民的購房潛在需求比較大。同時,隨著居民家庭收入的不斷提高,改善性住房需求也在不斷增長,房地產市場仍有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基礎。業內人士認為,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的需要,重點服務農民工市民化,既有利于惠及民生,也有利于穩增長大局。
事實上,此前央行等有關部門已對房貸政策進行了一系列調整。2015年,人民銀行兩次下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支持和鼓勵合理住房消費,同時針對房地產市場區域分化日趨突出的現實,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依托各省自律機制自主調節的區域性住房信貸政策體系。
相對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在應對房地產波動方面具有針對性強、成本小、效果好等優勢。
從國際經驗看,最低首付款比例通常因貸款額度、房產價值、所處區域、購房動機、按揭次數等因素而不同,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一般在20%—30%之間,且有些發達國家可以通過要求購買抵押按揭保險,將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以下。
從我國實際情況看,我國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政策比較審慎,首次購買住房的商業性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25%,在國際上也處于合理且較為審慎的水平;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存在一定的下調空間。以前過于嚴格的以單純抑制房地產過熱為目標的政策措施,主要是適應當時控制房價上漲的需要。隨著當前房地產市場進入調整期,區域分化有所加劇,上述政策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對部分家庭改善性購房需求產生了一定抑制,應該及時予以調整。
此次調整進一步強化因地施策的原則和自律機制的作用,要求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房貸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同時明確,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施策”的原則,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結合當地不同城市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