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泊頭市一位王姓鄉村教師對記者稱,該市的鄉村教師津貼已經被拖欠近13個月沒有發放。泊頭市教育局人事科宋姓科長表示,津貼已經到位,但由于信息管理系統的新舊更替,新系統還在完善之中,所以造成了拖延,目前尚不知信息系統何時可以弄好。宋科長同時表示,該筆鄉村教師津貼應從2015年1月開始發放,但執行發放津貼的文件是在這一兩個月下達的,因此,津貼并未拖欠13個月之久。(澎湃新聞2月2日)
當地教育部門把理由推給文件剛下達和系統在更新,這完全是“找理由”,暴露出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要防止這種情況,除了加強輿論監督之外,更重要的是改革目前的經費撥付機制。應從層層撥付的方式,調整為由省級財政直接撥付到教師的賬號。
2013年9月,教育部、財政部下發《關于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對在連片特困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該通知明確,給鄉村教師的生活補助,以省級財政為主,中央財政獎補。各地要按時將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直接發放到教師個人,并實行實名制管理,強化監督檢查,防止虛報、冒領、套取補助資金的行為。在現實操作中,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獎補)和省級財政統籌的鄉村教師津貼,主要采取的發放方式,是一級級下撥,這種層層撥付的方式,不但效率極低,而且,也制造多方面問題。
一是地方(縣鄉)財政截留、挪用。國家審計署曾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進行審計,發現挪用、擠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問題在縣市政府都一定程度存在,這就讓中央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教育發展的政策大打折扣。而且,還有一些地方政府虛報冒領——因為上級財政按上報情況撥款到地方財政而不是直接到教師賬號,給虛報冒領提供了便利。
二是把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作為地方政府對教師的“恩賜”,有的地方政府借撥款,干涉學校的辦學和對教師的評價,而老師們要獲得自己本來應該享有的待遇、福利,需要費盡周折。
如果說,以前由于教師信息難以全面掌握,依靠縣市地方財政把津貼發給教師,還有現實必要性,在目前互聯網技術已經很發達的情況下,再采取層層撥付的方式就沒有多大必要了。媒體報道提到的河北省泊頭市,要根據下放津貼更新信息管理系統,這有必要讓地方自己建一個系統嗎?單獨建一個管理系統,既費錢,同時也不利于各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依靠當前的技術,完全可以把所有鄉村教師的信息整合起來,國家和一個省對鄉村教師的扶持政策,可以通過這個管理信息平臺一步到位,不再依靠那么多中間環節。
層層撥付的思路,從本質上還是一級管一級的思路,也是把財權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這不利于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自主權。未來,還應該探索成立國家教育撥款委員會和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由撥款委員會負責撥款預算,再監督政府部門落實撥款,如此,才能有效保障教育的投入、教師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