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關于做好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各地應力爭2017年啟動實施整合后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通知要求,在建立統一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這次各地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做好與職工基本醫保和其他醫療保障制度、政策的銜接協調,為今后統一全民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奠定基礎。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于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弊端逐步顯現,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公平等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我國部分地區農村醫療衛生經費投入不足,管理機制缺乏創新,醫療公平存在差距,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長期以來,便造成農村醫療衛生基礎建設滯后,衛生資源分配與就醫需求形成“倒三角”。一方面農村衛生院舉步維艱,另一方面城市醫療機構無限膨脹,因此,急需均衡城鄉醫療資源,縮小城鄉醫療差距。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涉及10億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必須做好制度整合工作組織實施,確保平穩順利推進。目前,全國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青海、寧夏8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部分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整合。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合并后統一管理統一使用,有利于提高城鄉醫保基金的效率,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便利與實惠。比如,縣級統籌整合后提升為市級統籌,以前縣民到市里的醫院就醫屬于異地就醫,縣級整合后提升為市級統籌,再去市里就醫,保障待遇就相應享受該統籌地區的政策。起步階段可能會存在醫保需求急劇擴大等具體問題,還更應細化制度建設和完善系統,以確保降低成本、確定制度整合目標得以實現。”
人社部要求各地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各省(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深化醫改綜合試點省要將整合城鄉居民醫保作為重點改革內容,加強與醫改其他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