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村官”凸顯農村“法治困境”
時間:2015-12-21 14:01:13
來源:紅網 作者:齊國瑞
有媒體近日從廣東省廣州市警方獲悉,11月初,廣州警方再次出動上百名警力,展開收網抓捕行動,在番禺區南村鎮抓獲南村鎮市頭村村委會主任蔣某輝等涉黑團伙的在逃嫌疑人員13名,繳獲作案工具及物證一大批。這是繼今年6月24日廣州警方出動800多名警力,打掉一個活躍在南村鎮一帶的黑惡犯罪集團、抓獲團伙成員67名后。(12月18日《法制日報》)
俗語講: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廣東省番禺區南村鎮市頭村村委會主任蔣某輝等涉黑團伙的覆滅,既體現了黨和政府打黑除惡、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視基層百姓生活狀態強大決心,又體現國家依法治國思維的堅定信念,更驗證了英國大法官休尼特的那句名言:正義從來不會缺席。
實際上,像這類既把持村中“集體權力”,又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欺壓百姓,侵吞國家的財產,損害的是公民的利益,踐踏的是百姓的權利,挑釁的是法律的威嚴。同時,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干擾了市場活動。“依法治國”是我國長期堅持的治國戰略,十八大后我國更明確的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可以說,這次打掉當地這個社會大快人心。
其實,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作為黨的最基層的執政力量,這是有關國家興衰,政黨形象的政治大事。然而,部分人員卻把持選舉、干擾投票、變賣集體財產。暴露出不得不重視的問題,一則是部分基層政權選舉缺乏監管,淪為部分人的“囊中之物”;二則是部分百姓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法治思維”。報道中,在黑惡團伙被“打掉”之后,部分百姓仍然“敢怒不敢言”就充分說明,黑惡勢力的猖獗以及法治精神的缺失。
正本才能清源。黑社會性質的“村官”影響惡劣,亟待破解。基層諸多問題,都可歸于法治思維缺失。首先,對這類事件打黑除惡就要大力宣傳,越透明,越公開,越要讓百姓知道,政府和法律是大家最大的依仗。其次,拿出法律自信,將黑社會性質的案件進行公審,辦成鐵案,告訴百姓面對侵害,就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當地黑惡勢力的“滅亡”,揭示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更體現了法治中國的內在含義,讓公眾了解無論任何人、任何事,只要觸犯法律,必然受到嚴懲,看到了國家用法律保護人民基本權利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