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提出要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后,中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以及許多專家學者紛紛聚焦于此。
房地產去庫存化非常緊迫和必要。這不僅是一個促進經濟增長的事情,更主要的是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的大事。特別是一些三四線城市,由于盲目跟風一二線城市,加之大房企“下鄉”,帶來兩個結果:房價被拉升得畸高;住房嚴重過剩。依靠大舉負債特別是貸款開發的住房,一旦積壓太久,必將引發銀行壞賬等金融風險。
如何去庫存,措施與路徑選擇非常重要。目前各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提出了許多去庫存化的措施和路徑,智者見智、仁者見仁,對如何去庫存化都大有參考價值。但是近期出現的兩種去庫存思路建議,筆者不敢茍同。
一種建議是政策性住房成為主要切入點,可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通政策性住房、城鎮棚戶區改造和城市存量商品房市場,控制政策性住房新建,加大收購存量商品房力度(環球網12月13日)。另一種觀點是此前《經濟參考報》的消息,一些專家和官員建議加大鼓勵農民和農民工購房力度,促進去庫存。這兩點筆者認為都非常值得商榷。
通過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來去庫存的話,實際上是拿保障性住房來托市,這種做法最大的受益者是開發商。是政府拿公共財政資金往開放商的血盆大口中填。同時,政府這種購買行為使得具體操作的公務員形成較大的權力,容易導致腐敗。
讓農民購買來消化庫存更是緣木求魚。大多數農民家庭的購買力非常有限,面對畸高的房價怎么買得起、住得起、留得住呢?政府這補貼那免稅都很有限,購買力與高房價的差額政府也補貼不起,基本還是農民自己出錢或者傾其所有或者背負幾輩子債務購房。一個住房已經套牢了眾多城市房奴,還要套牢農民嗎?
必須弄清楚住房去庫存化主要是市場上的商品房,這就要求必須采取市場化的手段,而不是行政化的做法。市場的歸市場,去庫存化必須遵守和敬畏市場規律。按照供求關系、需求原理,去庫存化最好的路徑選擇就是降低房價。有人說,降低房價開發商不就賠錢了嗎?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做生意豈能只賺不賠呢?賠錢就不賣,要捂著,那是開發商的事情。能夠還清貸款等負債,庫存放多久都是自己的事情,也都不違背市場機制。
總之,一切托房價性質的行政化舉措都要慎重,唯一出路是順應市場,通過降低房價來消化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