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張敬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并獲得巨額利益;捏造受賄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
張敬禮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有的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議并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決定給予張敬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