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新近發布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提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不設行政級別,不得由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公務員兼任。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長安街知事(ID:Capitalnews)查閱中國行業協會商會官網發現,“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協會”,僅官網公布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舊有106個,多數行業協會商會都有現任或退休部級領導“掛名”任職,有的還多達10余人。《辦法》落地后,至少有百名部級高官將離開協會、商會。
7月份出臺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更是明確提出,要對已在行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進行一次性清理。有民政部的小伙伴分析說,“在下一步的整頓中,將會有數萬名在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黨政領導被清理出去。”
小伙伴們很好奇:既然是行業性的協會、商會,負責人自然應由行業領袖來當,為何會有行政級別一說?
事實上,由于廣泛聯系社會各界人士的需要,一些行業性協會、商會在邀請知名社會人士擔任會長、理事長的同時,也會安排一些黨政領導擔任或兼任常務副職、秘書長,主持會內日常的行政事務。比如在中國對外服務工作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便是由中國貿促會副會長兼任的。有的協會領導,曾經在黨政機關任職,還沒到退休年齡,就轉到協會工作,依然保留著行政級別,比如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長郭戈平,她曾在國家商業部等部委擔任過處長、副司長,協會創辦之初,她是兼職,此后逐漸成為專職。還有的協會,在會長副會長之下,還設有廳、處、科,跟黨政機關一一對應,同時可參照公務員標準自行任命干部,一旦有工作需要,他們可以平行調動,進入黨政機關。
更為普遍的情況是官員退休之后到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這是安排退休高級領導干部的重要途徑。針對這一情況,《辦法》特別規定,領導干部退(離)休后三年內一般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個別確屬工作特殊需要兼職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經審批獲得兼職資格的退離休干部,不得在兼職的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其他額外利益。對照這一規定,規范任職的“樣本”當屬中國商業聯合會原會長張志剛,這位商務部原副部長2005年60歲“退二線”,后到全國政協任職,2010年65歲時進入商會。
長安街知事此前曾為大家介紹過,高級領導干部無論是辭職還是退休,一段時間里都被限制進入相應企業任職,此次民政部出臺的《辦法》可謂是異曲同工。
同高校、群團組織一樣,“去行政化”也是行業協會商會健康發展的應有之義。過度的行政化不僅平添很多財政支出,同時也在弱化行業協會商會聯系群眾、服務行業的能力,帶來作風上的弊病。當前,隨著深化改革和簡政放權的推進,許多原先由政府承擔的職能逐漸為行業協會商會所替代,部分審批權力無疑也將交至協會商會手中。如果依舊使用龐大的行政機構來維持運行,勢必讓這些行業協會商會成為“二政府”、“紅頂中介”和“權力掮客”,改革也將因此失去意義。
更為令人擔心的是過度行政化帶來的腐敗問題,《檢察日報》11月3日報道,有的行業協會染上了“隱性權力腐敗”。比如中國畜牧業協會秘書長沈廣利用開辦各種展會的名義,私自截留會展收入、侵吞會員參展費,共貪污協會公款1200余萬元;四川省工程爆破協會常務副會長李榮飚,將其侄子安排在協會做出納、將親朋好友安排在辦公室任主任,其非法收受的1500萬元贓款大多數都是通過協會開發票、做賬,實際上把協會當成了轉移受賄贓款的“中轉站”; 深圳市自卸車協會執行會長黃恒律,為了減輕自卸車帶來的環保處罰問題,先后多次向南山區環水局監理所監察二隊隊長和南山區環水局監理所所長李崢行賄。
今年1月,習總在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時曾說:“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行業協會商會雖然不能發財,但避免官氣過重,顯然也十分必要。
知多一點
《辦法》圈定的主體主要有兩類,一是各級行政機關或參公單位主辦、主管、聯系以及與其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二是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為社團法人,且會員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組織。少數發揮特殊作用、具有特殊功能的行業協會商會暫不在調整范圍內,比如工商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