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朱蕾:中小城市垃圾處理要向規模化轉變
城市化委員會城鄉市容環衛專委會專家顧問、華中科技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對于不同規模的城市市容環衛建設和管理要求,國家在一些方面有兩套不同的標準:如國家衛生城市對環衛的檢查,就分大中城市和縣城的不同標準;又如垃圾處理建設方面,有適用于大中城市的垃圾填埋、焚燒、堆肥建設標準,另外又有專門的《小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程建設標準》。而中央財政預算給不同規模城市的垃圾處理場和轉運站建設的投資標準基本是一致的,在單位投資相同的情況下,小規模的垃圾轉運站和處理場就會帶來建設和運行水平低下造成的二次污染問題等。
要解決此類問題,通過小城市的收運處理規模化和技術進步,降低單位投資和運行成本是發展方向。比如:通過城鄉垃圾收運處理一體化的打包處理模式,把農村垃圾納入小城市,200噸的變成600噸,就可以焚燒發電了;從企業成本的角度來說,企業在設備和技術研發上,應降低單位投資。比如,發改委撥給各地建垃圾轉運站的資金是8—10萬元,如果一家企業找到改進型的垃圾轉運方式,以5—6萬元的價格在中小城市(特別是農村)做起來,那么這家企業就有了生命力和競爭力。表面上看,中小城市垃圾處理場規模小、單位造價低,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反而變成了高投資。所以,我們應圍繞降低單位投資的要求,改變中小城市的環衛模式,實現管理和技術進步,使其有效地向規模化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