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19日首次發布溫室氣體管理國家標準,包括《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以及發電、鋼鐵、化工、水泥等10個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要求,上述標準將于明年6月1日起實施。
《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規定了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的基本原則、核算邊界、工作流程、核算步驟與方法、質量保證、報告內容等6項重要內容。
據國家標準委副主任殷明漢介紹,核算邊界包括了企業的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其中輔助生產系統包括動力、供電、供水、化驗等,附屬生產系統包括生產指揮系統(廠部)和廠區內為生產服務的部門和單位,如職工食堂、車間浴室等。
核算范圍包括企業生產的燃料燃燒排放,過程排放以及購入和輸出的電力、熱力產生的排放。核算方法分為“計算”與“實測”兩類,并給出了選擇核算方法的參考因素,方便企業使用。
發電、鋼鐵、鎂冶煉、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7項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國家標準,主要規定了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要求,電網、化工、鋁冶煉等3項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國家標準,除規定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外,還包括六氟化硫、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核算。
殷明漢表示,新發布的標準解決了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缺失、核算方法不統一等問題,企業可按照標準提供的方法,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編制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