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村鎮建設司相關負責人談貫徹落實指導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十部門日前聯合發布的《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的指導意見》,是十部門第一次以聯合發文形式推動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的開展。可以說,該指導意見的出臺,將對農村地區環境的治理帶來革命性的轉變。為深入理解文件精神,記者日前采訪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副司長王旭東。
農村垃圾“非治不可”
記者:我國農村垃圾治理的緊迫性在哪里?為什么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
王旭東:過去,農村垃圾治理不成問題,完全可以靠自然的消納能力實現自凈。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變化,農村垃圾治理逐步成為一個問題,因為農村處理不了了。為什么要下大力氣來治理農村垃圾?因為現在的農村垃圾不治理不行了,它已經嚴重污染到農村的土壤和水體,甚至影響農作物的生長。我們在調研時發現,有些地方的井打得越來越深,因為垃圾污染了一部分地表水。因此,農村垃圾治理關乎著國民的健康。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此次十部門聯合發文推動農村垃圾治理,體現了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這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大家對環境治理達成的共識。此外,縮小城鄉差距,特別是人居環境方面的差距,讓城鄉協調發展,經濟才能穩步發展。否則,一個輪子轉得快,一個輪子轉得慢,就會出問題。
破解農村垃圾治理“五大難”
記者:農村垃圾治理是個“老大難”,如何避免“運動式”清潔、形式主義的治理呢?
王旭東:大家總說農村垃圾是個“老大難”。為什么這么說呢?我總結了一下,大概有5個方面。
一是陳年垃圾清運難。很多地市在治理城鄉環境時,一般是要先清理陳年垃圾,有的地方清理了積存幾十年的垃圾。
二是農村垃圾收集難。農村地域廣且村民居住分散,每戶每天大概產生一到兩公斤垃圾。如果把這些垃圾都收集起來,成本非常高。
三是農村垃圾轉運難。農村基礎設施匱乏,轉運設施不足。如果將垃圾收集起來卻運不出去,這里就會成為一個集中污染源。
四是農村垃圾處理難。雖然農戶居住比較分散,但是農村垃圾產生總量與城市差不多,每年都有上億噸。如果將農村垃圾一下子都運到城市進行處理,城市的垃圾處理設施根本無法承受。比如一個庫容13年或15年的垃圾填埋場,如果將農村垃圾全部納入進去,可能三五年就要封場,使用壽命大大縮短。
五是長效保持難。過去,農村采用“運動式”清理,將垃圾從路上掃到溝里,從溝里掃到田里,表面看可能是干凈了,但事實上并沒有得到徹底清理。即便靠“運動式”清潔把垃圾收集起來并進行處理了,如果沒有建立長效機制,過一段時間又會恢復成老樣子,還是臟亂差。因此,2014年,我部協商有關部委啟動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提出用5年時間把農村生活垃圾進行全面治理,目標是使90%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國務院對這項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將農村生活垃圾擴展到了農業生產垃圾和農村工業垃圾,要求一并治理。
針對上述提到的“五難”,該指導意見提出了幾項措施。第一個是政府主導,依靠群眾。這是基本原則。把群眾動員起來,才能把垃圾清理好,也才能把一家一戶的垃圾收集起來。
第二個是建立村莊保潔制度。這是關鍵。有人管事就有了一個好的基礎。各地也有創新,不安排專門的保潔員,而是每家輪流掃一天或一周,形成村莊保潔制度。所以,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將建立村莊保潔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我國的農村還處于一個傳統的熟人社會,農村地區的保潔員不只要負責垃圾清掃和收運,還要負責垃圾收集的監督和宣傳。我們鼓勵農村垃圾分類做到干濕分離,即將果皮、菜葉、剩飯等濕垃圾單獨放置,并自備垃圾收集容器。農戶可以把濕垃圾拿去喂養牲畜,或當成肥料還田。保潔員主要是收集干垃圾以及在平時的保潔中向村民宣傳垃圾分類和投放方法。天長日久,農戶就會養成好習慣。同時,農村保潔員還是監督員,不只監督農戶的垃圾分類和投放的地點是否正確,而且監督垃圾轉運部門是否及時清運了收集起來的垃圾。這是農村保潔員與城市環衛工人最大的不同。第三個是加強中轉設施建設。
住房城鄉建設部的三項工作
記者:為什么此次聯合這么多部門發文,住房城鄉建設部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王旭東:各個部門形成合力,便于工作開展。這次中央文明辦和中央農辦也加入到農村垃圾治理中。農村垃圾治理不只能改變環境,也能改變農村居民精神面貌。環境好了,人也有精氣神,6.5億的農民兄弟發展經濟、發展生產的意愿也會更強烈。
我部的主要工作一是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二是對農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提出了一些明確要求,比如要求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建設完善轉運設施和環衛機具,形成長效治理工作機制等。三是會同聯合發文部門對各地工作進行驗收。
垃圾治理效果的驗收主要包括5個“有”:有分類、有收集、有轉運設施、有資金保障、有長效機制。今年我們將對四川、山東、北京等5個省市進行驗收,明年還將對7個省進行驗收,計劃3年完成驗收18個省市。通過聯合驗收工作,調動各地農村垃圾治理的積極性。
此外,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檢查和指導,根據各省(區、市)年度工作情況、全國農村人居環境信息系統數據等,對各省(區、市)農村垃圾治理情況進行評價,及時通報評價結果并抄送省級人民政府;對工作落后的省,將約談相關負責人。
農村垃圾治理不能光靠政府投資
記者:農村垃圾治理資金是瓶頸,如何破解?
王旭東:中央財政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地方各級的財政和預算內投資都對農村垃圾治理有支持。這幾年,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但是農村垃圾治理不能光靠政府投資。一方面,村民要參與進來,才能保證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我們做過一個測算,農民一年產生的生活垃圾約180公斤,這些垃圾全部治理平均所需費用約55元。如果每個農民每年繳12元,相當于每月繳1元,便基本可以負擔村莊垃圾的村內收集成本;政府主要負責垃圾的轉運和處理。另一方面,對于貧困村的垃圾收集保潔費用,政府也要負起“兜底”的責任;有條件或比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可以采用市場化的方式,引入企業管理,比如以競標方式選擇垃圾收集和保潔的專業隊伍,不僅可以降低成本,還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動機制。
指導意見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垃圾治理的責任主體,其任務包括建立保潔制度,收運和轉運設施建設及長效運行機制的建立。縣級財政要把農村垃圾治理的工作承擔起來。如何支持,由各地負責制訂具體措施和規定。另外,要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這包括農村垃圾保潔制度的補助、農村垃圾轉運設施建設和管理的規章以及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制度。中央財政也會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力度支持地方開展農村垃圾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