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提出要實現“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在關于“十三五”規劃的建議說明中,“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也被列為需要重點說明的問題,明確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直接反映城鎮化的健康程度”。“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這一概念被重點強調,突出體現了國家在推進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更加注重城鎮化的質量,更加注重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更加注重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是相對于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而言,隨著近些年來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增加,城鎮常住人口不斷增加。目前,我國城鎮常住人口達到7.5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接近55%。但是,按2013年城鎮戶籍人口數量來計算,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則只有35.9%,按此推算,目前大約有2.5億常住城鎮人口沒有取得城鎮戶籍,這也意味著他們雖然住在城鎮,卻無法享受到與城鎮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業、社保、醫療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務,由此帶來一系列復雜的經濟社會問題,這也說明,我國城鎮化的質量還有待提高。
要實現更高質量新型城鎮化,必須加快我國戶籍制度改革。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預測,2020年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將達到45%左右,按照2013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35.9%來計算,年均要提高1.3個百分點,年均需轉戶1600多萬人,任務艱巨復雜。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去年,國務院已經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的目標,這就需要通過改革充分釋放中小城市的吸納能力,合理發揮大城市的吸納能力,各地要加大戶籍制度改革落實力度,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要實現更高質量新型城鎮化,必須加快促進城鎮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供給。城鎮化過程并不是簡單的讓農民進城,其本質是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擁有穩定的工作、住所和相應的社會保障,這就需要城鎮給予新落戶的常住人口以平等的就業、教育、醫療、社保等社會服務資源,推動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城鎮戶籍人口增多了,就需要更多的公共服務資源,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保證公共服務資源的有效供給?這就需要把“蛋糕”做大。要加快推進作為吸納新落戶人口主力的中小城鎮的發展。通過加大國家對這些地區在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公共資源配置投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它們的就業崗位提供能力,社會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為新落戶人口平等享受公共服務提供相應支撐。
要實現更高質量的新型城鎮化,必須加快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與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一體兩面的是農村戶籍人口的不斷減少,這也意味著越來越多的人永久性地離開農村。在這個過程中,農民顧慮的問題是自己落戶城鎮是否會導致“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的喪失;國家和社會則要面臨農業人口轉移帶來的“誰來種地”的問題,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資源閑置、浪費等問題。因此必須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規范土地流轉制度,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改革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在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利益的基礎上開展“三權”有序退出改革等等。讓農民在落戶城鎮的同時無后顧之憂,退出的農村資源能夠得到有效利用。
城鎮化是我國“四化同步”推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新型城鎮化的本質是人的城鎮化,此次中央重點突出強調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凸顯了我國在城鎮化思路上變得更加務實、更加科學、更加以人為本。這也要求,我國在“十三五”期間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要從注重量的增加轉向注重質的提高,更加注重城鎮化的健康程度,讓更多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共享美好城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