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吹風會,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介紹解讀十三五規劃建議相關情況,并就“十三五”期間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做了說明。他表示,要改變當前農民工只就業不落戶的模式,真正和城市居民融入到一起。(2015年11月10日 新華網)
不可否認,提高農民工市民化水平,既是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自身訴求,又是公眾對社會公平的一致期待。由此來論,此次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要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落戶城市,的確是著眼社會發展全局、深度回應民意訴求的積極信號,理應點贊。
但是,在欣喜之余,我們切不可認為從此就萬事大吉了。筆者認為,要警惕農民工融入城市之路淪為“咫尺天涯路”。也就是說,在戶籍制度已成為社會公平攔路虎的當下,著力攻克難關固然理所應當,但如何防止農民工“離城近離夢遠”,在注重改革效率的同時,實現改革效果的最大化,卻是關鍵中的關鍵。
事實上,要做到這一點,僅靠印發紅頭文件顯然是不夠的,這需要有關部門徹底轉變施政理念。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所提出的“年均需轉戶1600多萬人”目標來講,縱然將農民工落戶城市工作進行量化管理有助于考核督查,但農民工到底因此獲得了多少城鎮居民的應有福利,卻是一個未知數。更何況,一味注重數量,卻沒有對他們在城市的生活狀態、發展情況進行跟蹤調研,顯然有淪為“數字游戲”的風險,必須引起重視。否則,不僅無法達到相關政策建議的預期效果,反而還會適得其反,讓農民工融入城市“咫尺天涯”,損害社會公平,得不償失。
其實,農民工落戶城市,并非只是戶籍戶口的改變,其實質實際上是勞動生產方式的轉變。眾所周知,農村靠的是土地上的收益,與城市是完全不同的體系。而要想整合這種差異,就要有關部門用完善的制度去消除城鄉之間的利益隔閡。具體來講,就是要讓農村土地利益貨幣化,讓其流轉起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閑置靜止。可以采取入股、轉讓經營等方式,確保農民工落戶城市之后,沒有后顧之憂。更關鍵的是,還要讓有意愿落戶城市的農民群體,掌握一定的文化素質和生產就業技能,否則縱然成了“城里人”,也必定會難以適應,反而還會產生種種問題。
說到底,鼓勵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初衷毋庸置疑,但必須警惕其淪為“咫尺天涯路”的風險。相關主管部門唯有徹底轉變施政理念,通過對城鄉現有利益結構的有效整合,為農民工融入城市兜住底線。同時,各級領導干部也要擺正心態,抓緊抓好對農民工群體的文化素質提升工作,使他們轉變原有的生活方式,能夠真正融入城市,最終成為社會發展的有益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