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從今年元旦起,北京公積金貸款調整了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只要是目前名下無房的家庭,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公積金貸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待遇。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將公布相關文件。
認房又認貸政策松動
按照此前公布的政策,公積金貸款對于二套房的認定與商貸相同,為認房又認貸,即只要有過貸款購房或者名下有過房,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就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去年11月,北京公積金再次對二套房貸收緊,在京購買第二套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并且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市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住宅面積為28.81平方米,即當時第二套房的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擁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8.81平方米的繳存職工家庭。如果面積超標,根據認房又認貸的二套房認定原則,即使已將面積超標的房屋出售,欲用公積金借款購買第二套房時,也將會被拒貸。
名下無房需提供證明材料
公積金中心客服人員介紹說,根據元旦起執行的最新調整,購房人如果名下無房,再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政策。申請人需要出具房屋買賣合同、契稅等材料,證明其名下無房。無論申請人之前的首套房是否用過貸款,只要是首套房出售了,目前名下無房,再次購房時申請公積金貸款,將按照首套房貸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