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衛計委表示,對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修訂施行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對此,國家衛計委回應,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其是。(11月1日《新京報》)
國家衛計委回應所稱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其是,顯然是指全面“兩孩”政策必須依法啟動實施,還需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配套的法規規定也要相應修訂。
盡管湖南省衛計委的表態有點超前了,但“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又與現階段相關工作并不沖突。從啟動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到施行全面放開二孩政策,中間相隔兩年時間,但并未形成“單獨二孩潮”,預計在今后兩年內也難以掀起“全面二孩潮”,生育觀念的轉變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來加以調整,生育二孩的經濟和精神成本之大注定會讓很多人望而卻步,自然在公開政策到立法執行期間發生事實生育二孩的概率極低,所謂違法成本和執法風險都很低。
對于國家衛計委所稱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我理解實際上是有許多事情需要銜接做好的。首先,在原有政策與即將執行的政策之間,各地衛計部門應該動起來,既不盲目冒進,但也不能故步自封,需從更加人性化的角度關心和回應公眾的生育需求,實際上說白了就是要提前適應全面二孩政策,為下一步更好地實施提供優質貼心的服務。其次,在調整工作方向的同時,衛計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觀念的轉變尤為重要,不僅僅是工作方法方式的轉變,更是對推行二孩政策積極意義的認識到位,這也不僅是今后相關宣傳服務的必備,而且一旦認識上不到位或出現偏差,則更加不利于政策立法落地的實施,甚至帶來副作用。
盡管整個社會對于生育二孩的信心與動力不足,但作為衛計部門更應在政策正式實施前嘗試設定“彈性執行服務區”。比如,加強全面生育二孩的宣傳服務指導;再比如,做好意愿生育二孩育齡夫婦的信息統計。還有,對已經懷孕的育齡夫婦做好相應的對接服務。另外,對于大齡婦女但有意愿生育二孩的,不妨通過貼心安全的技術引導,幫助她們調整身心,做好提供相應服務的充分準備等等。
如果說兩年前實施的“單獨二孩”政策已令較為年輕者受益的話,那現在“全面二孩”政策真正的適合人群,可能會是年紀更大但大都不是獨生子女的“70后”。在過去的兩年里有很多人幾乎錯過了受孕二孩的最佳時機,而現在政策還需盡快落地,因為有很多人正在與時間賽跑,假如各地各部門真的在機械地執行“不得自行其是”,那無疑是對首批意欲享受全面二孩人群“潑冷水”。
所以,在全面二孩落地之前,各地各部門不是不得自行其是,而是需要做的事情多得很,因為這不僅關系到今后執行政策所需觀念、措施的到位,更關系到國家政策調整所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