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東省政府出臺文件,對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進行千分制考核。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到2020年,全省常駐人口城鎮化率要達到62%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左右。努力實現700萬左右農村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促進1000萬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根據山東省2013年的數據,全省常駐人口城鎮化率為53.75%,戶籍城鎮化率42.97%。
考核的對象是全省17個設區的市,考核的內容是城鎮化工作完成成效。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領導小組的批復,將考核結果在全省通報。對連續3年考核結果優秀的市,提請省政府授予“山東省適宜人居環境獎”;對在考核中發現的工作組織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等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同時,考核結果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相關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
評價考核采取千分制,分定量考核、工作考核、公眾滿意度調查3個部分,其中定量考核占750分、工作考核占150分、公眾滿意度調查占100分。
定量考核的31個指標又被分為城鎮化發展水平、人口市民化、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資源環境4個部分。其中公共服務占比最高,為總分750分中的225分。重點評價考核城鎮化發展水平、人口市民化、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等方面的情況。
公共服務大致包括城鎮中小學班額達標率、城鎮基本醫療覆蓋率、住房保障完成情況、千名老人占有的養老床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