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物價局正在與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積極研究制定出租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在出租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執行前,根據相關規定,對車用LPG零售價格及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作出調整:2011年1月1日零時起,車用LPG零售價格由3.63元/升調整至4.5元/升,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由1元/車次調整為2元/車次。
為何燃油附加費一漲就是一元?市物價局表示:此次車用LPG零售價格調整至4.5元/升,與3.63元/升的現價相比,出租車將增支約49元/車/日。根據調查,目前出租車行業平均每天營運車次約50次,燃油附加費增加1元,出租車司機每天增收50元/車,這與氣價上漲造成的增支基本相抵。
目前,重慶市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達3元/車次,深圳市、桂林市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也是2元/車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