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3月27日深圳保障房初審名單及10月下旬復審名單公示后,本報曾連續刊登《住豪宅為啥能通過保障房初審?》、《初審“零資產”戶 復審悉數“脫貧”》等系列調查報道,引起讀者廣泛關注。昨天,又有多位市民給本報打來電話,對終審公示的名單提出質疑。
終審淘汰1092戶
由于主管部門沒有提供此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的戶數,記者昨天經過仔細計算,初步統計出有5293戶通過終審;相比復審時的6385戶,有1092戶被刷掉。
根據市住建局的公示通告,此次公示期為
據了解,公示期間,如申請家庭(單身居民)發現公示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在公示期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申請信息校核、更正。
通告同時表示,歡迎廣大市民對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監督。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售房中心)舉報和投訴;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署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
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被處罰
通告指出,終審不合格申請家庭(單身居民)將由售房中心發出審核不合格通知書。若申請人對審核不合格決定有異議的,可于
同時,對在保障性住房申請中被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市住建局將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相關政策進行處罰。
此外,符合《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關于2008年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規定,終審合格但未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家庭,且未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受理中提出申請的,可于
按照通告,由于異地結算的證券、期貨數據尚未返回,部分申請家庭(單身居民)的證券情況、期貨情況尚在審核中,待結果出來后,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另行通知;申請家庭(單身居民)擁有的車輛正在進行價值評估,待評估結果出來后,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另行通知;部分申請家庭(單身居民)由于存在與低收入家庭收入、資產狀況不匹配的轉賬記錄而被判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