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和建設局了解到,我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工作已經完成,從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該局對終審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自從去年3月27日深圳保障房初審名單及10月下旬復審名單公示后,本報曾連續刊登《住豪宅為啥能通過保障房初審?》、《初審“零資產”戶 復審悉數“脫貧”》等系列調查報道,引起讀者廣泛關注。昨天,又有多位市民給本報打來電話,對終審公示的名單提出質疑。
終審淘汰1092戶
由于主管部門沒有提供此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的戶數,記者昨天經過仔細計算,初步統計出有5293戶通過終審;相比復審時的6385戶,有1092戶被刷掉。
根據市住建局的公示通告,此次公示期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公示地點為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www.szjs.gov.cn)、申請家庭(單身居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據了解,公示期間,如申請家庭(單身居民)發現公示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在公示期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申請信息校核、更正。
通告同時表示,歡迎廣大市民對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監督。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售房中心)舉報和投訴;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署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
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被處罰
通告指出,終審不合格申請家庭(單身居民)將由售房中心發出審核不合格通知書。若申請人對審核不合格決定有異議的,可于2011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間向售房中心提出書面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相關情況將另行公示。
同時,對在保障性住房申請中被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市住建局將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相關政策進行處罰。
此外,符合《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關于2008年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規定,終審合格但未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家庭,且未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受理中提出申請的,可于2011年1月5日至1月10日期間到售房中心提交資產申報表及相應的資產證明材料,逾期視作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按照通告,由于異地結算的證券、期貨數據尚未返回,部分申請家庭(單身居民)的證券情況、期貨情況尚在審核中,待結果出來后,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另行通知;申請家庭(單身居民)擁有的車輛正在進行價值評估,待評估結果出來后,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另行通知;部分申請家庭(單身居民)由于存在與低收入家庭收入、資產狀況不匹配的轉賬記錄而被判為不合格。
市民質疑
1.為何從節假日開始公示?
根據市住建局發布的通告,此次公示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對此,市民黃小姐表示,雖然自己不夠資格享受保障房,但一直非常關注本次保障房的分配情況。她發現,公示名單是前天晚上掛在市住建局網站,加上3天元旦假期和2天周末,雖然此次公示有15天時間,但實際上只有9個工作日,時間太短。
“為何選在元旦前公示?主管部門是不是怕知道的人太多了?如果名單過硬,為什么不把公示的時間選得好一點,讓大家都來監督?”黃小姐氣憤地說。
2.為何不公布收入狀況?
在第二次保障房的初審和復審名單公示時,公示表格里都有一項內容,即總資產情況。但此次終審公示的表格沒有這項內容。
網友“深圳人”認為,主管部門應該把通過終審的家庭總資產列出來,讓大家一目了然。“實在不明白為何不公布收入狀況?你現在這樣搞(沒有總資產),讓人懷疑里面有貓膩。大家會想,是不是有的人家里總資產超過規定了?怕大家舉報?”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為何沒淘汰?
市民李先生來電說,有明文規定,保障房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不能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多生、超生,可在公示名單中仍可見到不少申請人有兩個孩子。這不是明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這些人為何沒淘汰?
在復審名單公示時,本報曾報道過有多戶人家有兩個子女而沒被淘汰,其中,編號為SL8010011000001的申請人曾某芳今年46歲,但她就有兩個分別生于1991年和1994年的女兒。而在本次終審名單上仍出現該申請人的名字。
李先生報料說,編號為SL10800710003400申請人張某有兩名子女,一子生于1996年,一女生于2008年。還有編號為SL1010011000034 0申請人戴某昀,有兩個兒子,一個生于1991年,一個生于2003年。這兩戶家庭可能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4.家住豪宅為何還榜上有名?
在本次保障房初審、復審階段,本報曾報道過家住豪宅還申請保障房的事例。而在本次終審名單中,仍有大量申請人住在豪宅里。
網友“大鵬鳥”說,編號為SL10400610002040申請人劉某薇家住宅南山區龍珠六路水木華庭,卻跑到沙頭街道去申請,這本身就有問題。而且,她所在的水木華庭小區是商品房,房價在每平方米2萬元以上;即使是租的,每平方米的房租也接近400元。這樣的收入還能通過保障房的審查?另外,她兒子在南山區劍橋雙語實驗幼兒園上學,如果經濟條件困難能上得起這樣的幼兒園么?
“大鵬鳥”表示,在終審名單中住在豪宅中的申請人比比皆是:編號SL10700510002120申請人李某東,住在福田區香蜜湖農園社區香榭里花園;SL10700410000950申請人劉某平,住在福田區農林路香山美樹苑,在福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班;編號SL10800810003520申請人楊某豪,住在福田區擎天華庭;而編號SL10801110004540申請人沈某玉,更是離譜,住在福田區黃埔雅苑翠悠園。他憤慨地說:“政府部門應該查實每一個申請人的背景資料,如資料不實,征信系統進入黑名單,相應銀行信用系統也隨之進入黑名單,以詐騙罪公示。”
5.住在保障房為何還能申請?
市民馬先生說,他昨天發現此次終審名單中有很多申請人的現居住地都是保障性住房,如梅山苑、桃源村、桃源村三期、金地名津等。而在保障房申請規定中,明確規定:“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他說,“住保障房為何還能申請保障房?”
馬先生說,他還發現有不少申請人住在政府部門、國企或事業單位的周轉宿舍里。“從經驗判斷,不少單位的周轉宿舍都是象征性地收取點水電費,相比那些需要自己到外面租房的人來說,他們的開銷少得多,這些人可謂是間接享受到了政府部門給的最低生活保障。我認為,這些人也不應該享受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