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臨沂市“平邑9·14”事件調查處置工作組20日發布消息稱,張紀民被燒身亡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盡管如此,“強拆”無疑是引發這起悲劇的重要原因。如何遏制暴力拆遷發生,必須用有力行動作出回答。
暴力拆遷是個老問題,引發人員傷亡事件時有發生,中央高度重視,出臺了系列措施加以規范和制止。之所以還會發生,究其原因,既有一些地方官員發展觀錯位、權力失控等原因,也有部分開發者目無法紀、各種黑惡勢力交織其中推波助瀾。必須綜合運用多種手段,特別是法治手段,遏制暴力拆遷發生。
事實表明,強拆背后,常有地方相關部門或公職人員的姑息縱容。因此,必須嚴查背后是否有支持者、指使者、責任人,嚴加懲處,使其付出沉重代價。“平邑9·14”事件發生后,當地多名責任人已被刑拘或被停職,至于他們在此事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包括是否存在政商勾結、利益輸送等,都是工作組與相關部門正視的重要工作內容。
遏制強拆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提高改革措施的約束力。同時,需強化領導干部考核機制,要落實領導干部對一個地方拆遷工作的主體責任,把拆遷工作的好壞作為檢驗當地干部工作的一項重要標準。
暴力拆遷嚴重侵害群眾人身財產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要高懸法治利劍,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保證拆遷依法依規有序進行,使暴力拆遷成為一條不敢碰觸的“高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