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平邑縣拆遷引發火災事件發生后,平邑新聞中心稱,相關人員已被采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已控制事件直接責任人,正加大審查力度,平邑縣將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對該事件中違法違紀人員絕不姑息、一查到底。此前,警方表示死者是將自己反鎖屋內,并把自己點著。(9月16日《新京報》)
平邑縣官方的表態值得肯定,問題是,由平邑縣自己調查這件事,合適不合適?因為,從事件前后看,平邑縣政府與疑似拆遷引發的火災事件存在重大利害關系。那么,當地官方在調查過程中是否存在趨利避害的考量?是否能完全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上,進行一是一、二是二的調查?公眾會存疑。
事發當日,平邑縣官方通報稱,有人在網上造謠,擴大事態,公安部門將對造謠者依法嚴懲。造謠當然不對,但回擊謠言的正確做法是公開透明、不遮不掩、不捂蓋子,一切都曬在陽光下,那么即便有謠言,也未必有市場。當地政府自己調查與自己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火災與人命事件,值得商榷。如果僅視為重大公共事件,應由上級政府介入;若存在刑事犯罪嫌疑,應該啟動異地司法調查程序。而這一惡性事件的調查結論能否經得起檢驗,不僅關乎當地政府公信力,還關系到法治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因而,不應僅由當地本著“不擴大事態”的指導思想自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