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畢節市這兩年因留守兒童不斷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記者針對這些情況進行了蹲點采訪。采訪發現,政府并非對留守兒童不聞不問,相反,在許多地區,留守兒童已成為政府包辦事務,而一些家長也抱有這樣的想法。(9月15日新華社)
留守兒童問題為何成為政府包辦事務?這一問題恐怕會引起許多人的誤解。一般看來,政府有必要提供公共服務,有必要肩負對弱勢者的救護義務,當家庭喪失其功能,留守兒童無所依靠之時,政府當然不能坐視不理,政府接管留守兒童乃是理所當然。而且,留守兒童之所以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與我們國家社保制度、戶籍制度、教育制度有直接的關系,既然政府無法改革相應的制度,就需要承擔制度的后果。
但是,恐怕許多人沒有意識到的是,在家庭與政府之外,留守兒童應當還有一重救護機制,就是社會。這里所說的社會,并非廣義上的社會,而是農村世界中由倫理、親緣、鄰里紐帶所結成的社會機制,也就是農村社區。一個正常、良性的社會,應當是三位一體的,個體、社區以及政府,三者互動配合,結成公民權利保障之網,缺一不可。個體自由與政府功能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社會的功能卻往往不為人注意。實際上,社會的重要性不亞于個體自由與政府權力二者,一方面,社會可以保護個人權利免受政府公權力的侵凌,另一方面,社會也可協助政府整合、救護個體。社會其實是一個中介,連接起政府權力與個體權利。
而就留守兒童問題而言,當家庭功能喪失之后,政府對留守兒童的責任固然義不容辭,但農村社會也應當承擔起救護留守兒童之責任。所以,留守兒童成為政府包辦事務,折射出的,是鄉村社會的衰落。
鄉村社會衰落主要表現為鄰里關系破裂、傳統倫理秩序瓦解、血緣與親情紐帶淡薄、鄉村組織資源流失、鄉村人口銳減等等方面。當然,傳統鄉村社會呈現出弱聯系的形態,鄰里、親族之間的義務并不是強制性的,而鄉村社會所提供的救護機制也并不是法律性的,但是,這種精神性、倫理性價值不可忽視。而且,在現實中,傳統的鄉村也確實呈現出一種雖然脆弱、但也隨處可見的溫情與共同體精神,這種精神可能會成為個體自由的羈絆,但它也往往發揮出救護弱者、維系秩序的功能。
鄉村社會衰落,鄉村傳統的倫理秩序與公共精神喪失,所帶來的后果是,雖然個體的行為可能更加自由,但是,首先,傳統上鄰里守望相助的溫情被冷漠取代,親族相攜的慣例被金錢邏輯擠壓,家庭成為個體唯一的港灣,如果家庭破裂,家庭成員可能就會陷入無所庇護的境地,正如留守兒童所面臨的困境,在這種情況下,救護的責任與義務將全部壓在政府頭上,逐漸成為政府無法承受之重。其次,如果鄉村社會衰落,鄉村中間環節缺席,個體就不得不直接面對政府公權力,一旦公權力異化、濫用,鄉民權利必然難以得到保障,近年來,農村因各種矛盾導致鄉民權利嚴重受損與此不無關系。再者,傳統的社會紐帶瓦解,必然會有新的替代性力量進入,由倫理、親緣結成的秩序喪失,就會使得黑惡勢力有可乘之機,在許多農村,這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就此而言,可以說,鄉村社會衰落、鄉村倫理秩序瓦解將加劇留守兒童危機。這不僅表現在留守兒童得不到鄉村社區的救護,而且表現在留守兒童已成為本應對其施加保護的鄰里、親族傷害的對象。前不久,貴州留守姐弟被殘忍殺害,而作案者與受害人有親屬關系,警察調查發現,受害女孩早先已受到過鄰居老人的性侵。這一系列事實無疑是對上述論斷的最好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