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借“貧困村”的扶貧項目,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珠田鄉大垅村近5年集中解決了公路、危橋改建等基礎設施建設問題;而村子必須申請上“‘十三五’貧困村”才能得以繼續發展。2014年,大垅村獲得全鄉第三名而落選。村支書王建紅回憶,“當時氣得我都想辭職了。”(9月9日《中國青年報》)
扶貧項目本來是幫助貧困地區脫貧的,可眼下卻讓村子越來越貧,最終只能靠戴著“貧困村”的帽子來還債,這簡直就是一個灰色幽默。如果是個別地區如此的話,我們還有理由懷疑在這其中是否存在基層腐敗等人為原因,但從報道來看,當地全鄉10個行政村,居然有8個都存在類似的問題,越扶越貧現象的片狀化分布,就不得不讓我們反思當下的扶貧工作,到底是在哪一環節出現了問題。
梳理大垅村負債的過程,不難發現其背后的原因無外乎兩個:一是國家專項補貼力度不夠;再就是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其中任何一個,都不會讓當地越扶越貧。但問題就在于,國家制定農村公路每公里10萬元的補貼標準貌似是剛性地存在,而囿于地方財政緊缺,也確實拿不出對應的配套補貼資金,最終只能讓當地自力更生,自我克服。
這種看似不可調和矛盾的大面積存在,實際上正反映出了當下扶貧工作所面臨的困境,即該如何根據不同貧困地區的特征,實現貧困工作由粗放向精致的轉變。否則粗放式的扶貧工作,就極易因為地方所具有的任何一個困境而流產,甚至是像大垅村這樣的貧困地區一樣越扶越貧。
以大垅村為例,當地不僅是貧困村,而且還處在偏遠的山區,那么在此背景下的基礎設施建設,顯然應該與其他農村地區區別對待。這意味著,對于農村公路的補貼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的地形等環境特點,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等人文條件來進行重新評估,而不是全國標準“大一統”,平原地區和偏遠山區一樣,貧困村和非貧困村一樣。否則國家補貼的力度太小,必然會加重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而貧困地區的經濟實力本來就很弱,那么這樣的扶貧工作不想越扶越貧恐怕都難。
大垅村所凸顯的扶貧困境,同時也指向了特困連片地區扶貧資金的國家兜底問題,這同樣是精準扶貧工作的題中之義。換句話說,對于那些地方經濟實力較弱,財政收入匱乏的貧困地區,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降低乃至取消地方的項目配套資金,畢竟扶貧工作不可能因為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而終止。
2011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就明確規定,“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以下(含縣)以及西部地區連片特困地區配套資金。”由此可見,不少貧困地區之所以越扶越貧,還在于精準扶貧的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而并非是一種不可調和的矛盾。
靠貧困村來還債,這自然說明貧困村這個帽子是個“香餑餑”,但這種反向倒逼的無奈選擇,更是對粗放式扶貧工作的控訴,亦是對精準扶貧的呼喚。習近平同志強調扶貧開發工作“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于精準”,這無疑說明了精準扶貧的重要性,那么接下來該如何落實,從而走出像大垅村這樣的扶貧困境,則考驗著相關部門的智慧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