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見習記者沙璐)從2015年第三季度起,GDP核算將從“累計GDP”將變為“當季GDP”。今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了我國將實施季度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改革的消息。
我國將實施季度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改革,為此,與GDP統計相關的季度核算方式、數據公布內容將發生變化,同時,為了適應分季核算的新要求,國家統計局對1992年以來的季度GDP數據進行了全面修訂。
與原累計核算倒減出的當季數據相比,采用分季核算方法計算的季度GDP數據在絕對額、速度和結構三方面均有所變化。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介紹,改革之后,公布內容將更加豐富,可以更加靈敏地反映經濟運行的短期波動,也可以推動我國季度核算的國際可比性。
本次改革最大的變化在于將季度核算方式從原來的累計核算改為分季核算,調整了季度的核算期,據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解釋說,即從原來分別核算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計GDP,改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當季GDP,累計GDP由當季GDP相加得到。
為了適應分季核算的新要求,國家統計局對1992年以來的季度GDP數據進行了全面修訂。許憲春表示,分季核算與累計核算的各季度GDP增速變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