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于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并指出,要強化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使問責成為常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通報指出,這次查處的問題,是一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而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例。李慶貴同志作為新鄉市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主體責任認識模糊、工作領導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班子成員疏于教育、管理和監督,用人嚴重失察失誤,面對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不堅持原則、不敢斗爭,對連續發生的3名廳級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新鄉市紀委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的問題,該發現沒有及時發現,發現了也沒有及時采取措施,監督嚴重失責失職。李慶貴同志和新鄉市紀委對全面從嚴治黨認識跟不上、工作不落實,不敢擔當、不敢負責,受到嚴肅問責,教訓極為深刻。
通報強調,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意義,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應盡之責、分內之事,敢于擔當。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領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及時處理,讓紅紅臉、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為常態。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要敢于監督、敢于問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決不能養癰遺患、放任自流。
通報指出,責任追究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沒有問責,壓力就傳導不下去。要認真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的部署,把深化問責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內容和具體抓手,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實現問責常態化。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要堅決問責,堅持“一案雙查”,綜合運用約談誡勉、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既追究主體責任,又追究監督責任,越往后越嚴、處理越重,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據悉,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紀委立案查處了新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賈全明,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市公安局原局長孟鋼,新鄉市政府原副市長崔學勇等3名廳級領導干部。這3起案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且違紀違法行為主要發生在李慶貴同志擔任新鄉市委書記期間。河南省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慶貴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領導職務;對新鄉市紀委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作出檢查,市紀委原書記王炳奇同志已被免去職務,決定對其誡勉談話并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另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