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由人民銀行會同中央農辦等11部門組織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簡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當前,我國正處于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關鍵時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現實選擇,傳統農戶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盤活“兩權”存量資產存在現實需求。開展“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既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任務,也有利于盤活農村土地資產,增強農村土地資源效能,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農村金融注入新活力,提高農民貸款的可獲得性和便利性,促進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
農村金融改革不容易,可謂整個金融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在多年來的舊有城鄉二元格局中,農村金融是被有意無意忽視的一環,甚至于農村金融長期存在“虹吸效應”,農村原有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習慣于吸納農民存款,然后貸給城市經濟體。金融對農村的反哺、補給,可謂一片荒漠。進入新世紀以后,特別是2003年全面免除農業稅以后,農村金融改革開始落地有聲,村鎮銀行、涉農小額貸款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這些農村金融機構多年來的實踐證明,農民需要金融,專業農戶、農村合作社等農村經濟實體更需要金融。但是,由于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屬性,農民對承包土地只有經營權,宅基地也只是小產權,都難以成為金融行業里的抵押物。這就導致了農民貸款難。
因此,本次《意見》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有利于盤活農民土地用益物權的財產屬性,讓農民的融資權利得到了較大加強。特別是對于那些農業專業合作社成員來講,通過融資渠道的打開,有助于他們以更豐富的方式來獲得農業擴大生產所需要的資金,而不至于陷在資本缺乏的黑洞里難以自拔。當然,要推動“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的落實,還必須搞好確權登記工作,讓農民的兩權得到法律保障,進而得以更順暢地進入土地產權交易市場。“兩權”的確立,實際上厘清了農民的權利邊界,打通了農民產權與金融法制的通道。
在土地確權方面,成都走在全國前列。早在2003年,成都就開始了為期四年的城鄉一體化改革,2007年6月,成都獲批成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到了2008年4月30日,成都市下屬的都江堰市柳街鎮鶴鳴村就在全國率先完成了以“確權”為核心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都儼然是中國農村改革的“排頭兵”。在本次《意見》里,成都又成為全國首個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這是因為成都的農村改革有基礎、有經驗、有民意、有動力。搞改革,不是誰曾經搞過改革,誰就一直是改革的前沿陣地。如果躺在昔日改革的功勞簿上睡懶覺,改革的先發優勢就有可能變成先發劣勢;如果奮起直追,因地制宜,銳意創新,昔日的落后地區也可以建立改革的后發優勢。對于廣東來說,我們不能因為曾經的改革輝煌就忘乎所以,也不能因為其他地區改革的成就就妄自菲薄,廣東要做好自己的事,要干好廣東的改革,拿出廣東改革的成績,拿出能夠被全國其他地區學習的改革經驗。畢竟,改革始終是廣東發展的“魂”,改革永遠是廣東的安身立命之本。廣東近年來在農村金融改革領域發力,特別是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扎實推進,取得了一定成就,這些都必須重視,進一步加強。但我們也必須反思,我們在農村改革領域還有哪些拿得出手的、可以供全國其他地區學習的改革樣板?
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爭當農村金融改革的先鋒,這是廣東義不容辭的使命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