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地區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信息,嚴重影響了事故應急處置和安全生產形勢研判的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簡稱“事故信息”)報送工作,提高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通知明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了解并上報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和工程項目名稱,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事故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監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總監,事故的簡要經過和初步原因,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以電話報告、書面報送、網上報送等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上報事故信息。此外,通知對報送時限也作出了明確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不同級別的時限要求上報事故信息。對于較大事故信息,應在發生后7小時內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對于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信息,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嚴厲查處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行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對于存在上述行為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