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進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消息,近來頗受社會關注。
持期待態度的群體往往是出于這樣的邏輯:房地產稅出爐——多房人士不堪稅負而拋售——市場上房子供給增多——房價下降。
需要指出的是,推房地產稅,目的不是為了降房價,而且在客觀上也起不到壓低房價的作用。重慶、上海兩地試點房產稅4年多,對房價的調控效果影響不大,就是一個例證。決定房價的,歸根結底還是供求關系。由于現在各地的商品房庫存已經很大了,全國層面供大于需。所以房地產稅出臺,對房價的總體走勢很難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
那么,該如何認識房地產稅呢?房地產稅作為未來地方的重要稅種,在調節財富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第一,它能降低大多數納稅人的“稅收痛苦”。從征稅角度來說,稅收是一種拔鵝毛的藝術,鵝毛肯定要拔,高水平的表現是:既把鵝毛拔下來,又不讓鵝叫喚,或者少叫喚。
稅收理論中有這樣一個定律:假設宏觀稅負既定,社會成員總體的稅收痛苦程度,與間接稅的比重成正比,與直接稅的比重成反比。
需要指出的是,間接稅由于直接嵌入商品售價,因此往往通過價格渠道轉嫁由消費大眾承擔。而支付能力強的富裕階層承擔的直接稅比重過低,反而稅負不高。
我國稅制結構里直接稅比重偏低是突出問題。而房地產稅是直接稅,開征它有利于降低間接稅比重,從而會減輕大多數納稅人的痛苦感,社會稅負的歸宿也將更加公平合理。
第二,它能發揮抽肥補瘦的功能。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取之收入點與用之支出點并不是一一對應的,因為稅收的一大職能是收入調節進行再分配,也就是抽肥補瘦,故能發揮收入調節的作用。
第三,它有助于房地產市場保持理性的發展方向。房地產稅的一大作用就是調節房地產消費的高端需求部分,一來,一部分潛在購房者會調整預期而放棄購買;二來,熱衷于追求建造“高大上”小區、瞄準少數高端購房者市場的部分房地產開發商,或會考慮多傾力于中小戶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