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調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房地產稅法等七大稅法增列其中,在彰顯立法機關堅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決心的同時,也讓公眾視野再度聚焦房地產稅的改革。
房地產稅法漸行漸近,距離全面開征房地產稅還有多遠?全面推進稅收法定的路線圖是什么?新華社記者采訪了有關權威人士,繼續追蹤。
人大主導立法 房地產稅法漸行漸近
今年是上海和重慶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第四年。四年來,伴隨房價起伏跌宕,有關房地產稅改革的討論不絕于耳。在“有人歡喜有人憂”的復雜情緒中,改革的點滴動向牽動全社會的神經。
盡管一段時間房地產稅改革陷入消息“靜默期”,但從去年全國人大首度回應“稅收法定”,表示會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到房地產稅法列入2015年立法計劃的預備項目,再到此次增補進本屆全國人大的五年立法規劃,改革步伐并沒有放慢。
經濟增速放緩背景下,市場上不乏“房地產稅該不該征”的爭議。但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看來,推進這一改革勢在必行。
“開征房地產稅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尤其在土地財政作為地方融資主渠道的現狀改變后,房地產稅將成為未來地方財政的重要收入來源。”倪鵬飛說,征收房地產稅也有助于實現財富公平分配,抑制投機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更穩健發展。
而根據新一輪全面改革的部署,未來房地產稅改革不僅僅影響個人住房征稅。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稅收法定背景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不同于以往“房產稅”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來更豐富的改革思路。
“房地產稅其實是一個綜合概念,既包括房產稅,也包括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種。”張斌說,房地產稅立法的目的在于減少建設和交易環節的稅費,重點發展保有環節房地產稅,進而完善房價形成機制。
此次全國人大公布的立法規劃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房地產稅法草案明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財政部參與配合。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表示,這將是首個由全國人大牽頭制定的稅法,凸顯我國加強立法機關主導立法的改革趨勢。
“房地產稅法牽扯面廣,涉及部門、利益主體多,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由全國人大主導立法,能更好排除部門利益干擾,使立法草案更加客觀權威,更加公開透明代表民意。”施正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