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育發展中心鎮基礎上,完成由“鎮”到“城”的歷史性跨越,已成為新型城市化的一個重大舉措,也是當前值得探討的重大課題。
膠州市李哥莊鎮,上世紀 90年代即成為全國發展改革試點鎮。近年在青島“將17個重點鎮建成小城市”部署中,李哥莊不僅位列其中,而且在去年 17鎮考評中高居榜首。顯然,作為全省最發達地區的最強鎮,李哥莊城市化發展的經驗以及當前面臨的制約“瓶頸”,足可為全省相關探索提供借鑒樣本。
采訪中記者得出結論,李哥莊最重要的啟示在于:要真正完成由“鎮”到“城”的轉變,必須跳出“鎮是行政區劃中的基層單位”這一行政定位,而還原“鎮是市場經濟規律下的工業化、城市化并行的基本載體”這一經濟屬性,即:世上本無所謂“鎮”、“城”的絕對界限,更無需計較鎮、城的“級別”之分,“鎮”做大做強了,也就成了“城”。
產業發展了,“鎮”就能自然走向“城”
初到李哥莊鎮,最直接的體會是:傳統“鎮”的概念被顛覆了。
首先說經濟實力,2010 年上半年,李哥莊鎮產值 31.8 億元,地方財政收入 7000萬,居膠州市之首。說是“鎮”,其實省內有的縣級市“城”也望塵莫及。
再講人口構成,這個9 萬多人的鎮,已有企業及個體工商戶4500 余家,全鎮農村勞動力 95% 已轉移到二三產業上來。“非農業人口”的高占比,顯然也與傳統的“鎮”格格不入。
“工業發展起來了,‘鎮’就自然會走向‘城’。”鎮黨委書記李書獻這樣總結。
的確,李哥莊的城市化發展,固然與市里長期的扶持密不可分,但工業化才是關鍵因素:自1980年代中期,李哥莊即借“一村一品”模式起家,逐漸成為制帽、建材等多項產業聚集的工業強鎮。單以制帽業為例,全鎮企業200多家,年生產帽子12萬頂,GDP 占了全鎮總量的40%。近兩年金融危機發生后,李哥莊借機引進鐵馬機械、奧德圣啤酒設備等高端制造企業,全鎮產業又上了新層次。
工業的發展必然地帶來了城市化:最突出的表現,就是村民們隨著生產方式的轉變,主動向鎮中心轉移,使“鎮”變“城”有了人口依托。
近年來,李哥莊鎮合村并點工作做得格外順利:截至 2009年底,鎮駐地規劃范圍內19個村,已改造了17 個,當前,這個總人口9萬人的鎮,6萬人聚集在鎮駐地。近年來的房地產的火爆為此提供了注腳:李哥莊鎮這個彈丸之地,有11家房地產公司,鎮駐地先后建成商住小區20 個,迄今開發并銷售的樓宅達2萬套。
而人口的聚集又隨之改寫了鎮駐地的面貌:當前,鎮駐地已實現了醫、商、文、教、水、熱、氣、電視、網絡、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全覆蓋。鎮駐地已建成多條商業街,“利客來”李哥莊超市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近3 年,他們的年客流量增幅都在 30% ,與城里的超市比并不遜色。
在李哥莊,記者有個有趣的發現,這里的農民所謂的“進城”,不再特指到縣城或更大的城市,也包括了在鎮駐地做工、居住。距鎮駐地10 公里的高家村,村辦企業很興旺。在該村做“三支一扶”的大學生趙世超告訴記者,該村年輕人普遍想法是在鎮駐地買房,且有10個年輕人已這樣做了可見,在村民心目中,只要具備了城市的要素,“鎮”也就自然變成了“城”。
作為全省經濟最發達的青島市的最先進鎮,李哥莊由“鎮”到“城”的演化路徑,無疑為全省正在進行的由“鎮”到“城”提供了一條基本規律:工業化的迅猛發展,正改寫著傳統的“鎮”的內涵。“鎮”只要得到發展機遇,發展成為“城”甚至都市也未嘗不可。從這個角度來講,當前提出實現由“鎮”到“城”的轉變,可謂順應了發展要求。
單憑產業發展,“鎮”還是成不了“城”
得益于經濟快速發展的推動,李哥莊城市化前景一片大好。但李書獻卻一點兒也不輕松:單憑產業推動,“ 鎮”還是成不了“城”。
這是因為,由“鎮”到“城”,雖則骨子里是一個經濟問題,但在行政色彩仍很濃厚的現階段,管理體制的跟進與配套同樣關鍵。當前,“鎮是行政區劃中的基層單位”這一計劃經濟色彩濃厚的傳統定位,正成為“鎮”向“城”跨越的最大制約。
像李哥莊這樣的強鎮,經濟規模、建設水平都不亞于中西部縣級城市,但在體制上卻是最低層次的鄉鎮管理格局,“事權、財權、人權”都很小,這種“小馬拉大車”的情況,使“鎮”一方面具備了城之“表”,卻缺少城之“里”。
如戶籍制度。李哥莊鎮駐地的星城小區,一期工程 608套住房已全部售出。其中近 60% 被東北籍和河北、甘肅等省外來的人口買去,15% 購房者為省內外市人,但這些人即使已經落戶,其戶籍的獲取仍遙遙無期。因為鎮級權限太少、太小導致的落戶標準過高、過硬、過多,對已長期在該鎮工作生活的外來人口工商登記、子女上學等都帶來諸多壓力和障礙,嚴重制約了城鎮人氣商氣的快速聚集。
依照規劃,李哥莊鎮今后幾年將依托近鄰青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之優勢條件,做其“ 生活后院”,規劃在 2016年將鎮駐地人口發展到10萬人。而戶籍這一條,就為規劃蒙上了陰影。
再如城市建設的財力:當前由“鎮”轉“城”,無論學校、醫院、文化娛樂場所及污水處理等都要搞大的建設,資金壓力巨大。雖然市里為支持重點鎮建設,采取了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額返還、土地凈收益傾斜分配等政策,但建設城市靠外來的扶持顯然是遠遠不夠的。較上級政府投資金而言,更重要的是投放政策,真正賦予“城”的管理權限,從而最大限度激發其自身的活力。
結論很明顯:由“鎮”轉“城”,當前最重要的是淡化其行政定位,將“鎮”從“最低行政單位”這一定位中解放出來,根據其經濟社會發展的層次和水平,實事求是地賦于其應有的管理權和執法權限,以增強其自我發展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早日看到化“鎮”為“城”在全省的遍地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