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啟動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發現,資金“沉睡”和土地閑置是一些中央部門和地方具有共性的問題。
近日,國務院動真格、下狠招,要求有問題的部門和地方抓緊整改,財政存量資金要堅決收回,閑置土地須加快處置,切實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防風險服務。部分中央部門未按要求交回財政存量資金 一些地方未按要求處置閑置土地一方面是“項目資金不足”,一方面是“錢花不出去”。今年以來,國務院多次部署盤活和統籌使用財政存量資金相關工作。督查發現,盡管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據財政部介紹,按照相關規定,中央財政應收回119個中央部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131億元,地方各級政府應收回同級各部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2438億元。
然而,一些中央部門和地方未按要求交回財政存量資金,直接影響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政策效果。據國土資源部介紹,根據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結果,全國2009年至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存在閑置土地13718宗、105.27萬畝。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已處置閑置土地24.24萬畝,占專項督察發現閑置土地總量的23%,其中動工建設12.96萬畝、收回10.28萬畝、置換1萬畝。
同時,土地督察發現,一些地方在閑置土地處置中行政不作為、整改進展比較緩慢;一些地方存在閑置土地原因認定不準、處置政策把握不準、上報數據不實等問題。一些專家表示,這些問題影響了閑置土地的處置和盤活利用,也制約了中央穩增長政策的有效落實,需要切實加以解決。“錢”逾期未交回調減當年或以后年度預算“地”逾期未處置扣減年度指標
對于財政存量資金和土地閑置問題的處理,國務院此次動真格、出狠招。據財政部介紹,財政存量資金應限期交回。逾期未交回的,同級財政可通過調減當年或以后年度部門預算等方式扣回。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年底前,對各省(區、市)閑置土地尚未處置完畢,即未開工、未收回或未置換的,將按面積收回或扣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發展改革委表示,將于今年四季度適時組織檢查和專項稽察,視情況進一步采取扣減、收回、暫停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懲戒。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明確整改時間表,加大問責力度。對于閑置土地,國土資源部要求,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要在7月底前開展集中核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糾正,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限期處置意見。10月底前,對處置整改不力的地區,要督促省級人民政府開展約談問責。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盡快將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存量資金調整用于在建重大項目,并抓緊組織實施。7月30日前報送調整方案。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還要求加強社會監督。如國土資源部要求推動閑置土地信息公開,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官方網站開辟專欄,公布本轄區已確認的、尚未處置完畢的閑置土地信息以及閑置原因,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收錢收地”不是目的 盤活存量實為關鍵之舉“收錢收地”不是目的,盡早統籌用于發展的急需領域和優先保障民生支出,才是根本目標。
收回的土地怎么辦?國土資源部明確要求“以用為先,促進閑置土地盤活利用”。要求對已收回的閑置土地,及時供應給穩增長和惠民生的建設項目。
收回的存量資金怎么用?財政部要求,中央財政存量資金統籌用于促投資穩增長的急需領域,地方財政存量資金統籌用于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保障民生支出,充分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政策效果。
對于各地調整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存量資金,發展改革委要求,確保集中用于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重點方向、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項目,優先用于棚戶區改造等建設進度快而又缺資金的項目。同時,允許地方將存量資金用于近年來已安排過中央預算內投資、但仍有資金缺口的民生領域公益性項目。
專家表示:“這些舉措體現了政策的靈活性,可以適當降低地方配套資金壓力,加快推進項目如期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