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記者昨天獲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人社部聯合出臺了“關于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范圍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決定,有關部門對“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作出了調整,將原文件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內容,調整為“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其他政策內容和具體實施辦法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