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從今年2月25日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環保部約談以后,山東省臨沂市就展開了一場治污大會戰。按照臨沂市政府6月12日公布的數字,全市412家需要在5月31日前完成限期限產治理任務的火電、鋼鐵、焦化、水泥、建陶等重點污染企業,已經有305家按期完成治理,另有29家關閉搬遷。同時,有78家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對未完成限期治理的這些企業將轉入停產整治。
從治理的效果來看,按照中國環境報6月25日提供的數據,1-5月,臨沂市的PM2.5下降了24.3%,PM10下降了17.3%,二氧化硫下降了36.1%,二氧化氮下降了14.8%。也就是說,通過4個多月的突擊治理,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實現臨沂市市長張術平立下的不會再接受第二次約談的承諾還是大有希望的。
雖然這種方式容易讓人產生搞運動、搞突擊的感覺,且容易引發一些新的矛盾、產生一些新的問題,如失業人員增加、稅收減少、財政負擔加重等,但是,如果不快刀斬亂麻,不狠下決心,依靠企業自覺,可能再來個3、5年也不會有什么效果,甚至更為嚴重,需要付出的代價也更大。因此,必須嚴格依照法律,一鼓作氣地將此項工作抓到底、抓出效果,也抓出效率。
事實也是如此,從近年來地方政府抓污染治理的實際情況來看,所以效果不夠理想,進展不太順利,甚至不斷出現反復,一方面,可能與地方政府的決心不夠大、各種顧慮過多有關,其中,擔心職工失業是地方政府在治污問題上最大的難處;另一方面,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過于淡薄,偷排、漏排、不按標準執行、尋找各種理由與政府周旋等現象十分嚴重,從而使得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工作很難向前推進。相信臨沂市政府在污染治理過程中,也遇到了這些方面的問題,受到了這些方面的干擾。環保部對臨沂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的約談,一定程度上也成為了政府對污染企業實施限期治理和整改的“尚方寶劍”,讓企業沒有任何理由再與政府討價還價。
眾所周知,在2009年丹麥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大會上,中國政府向全世界作出莊嚴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45%。別小看這40%~45%,對于象中國這樣的發展中人口大國來說,可是一個了不得的目標,而且,按照廣大居民對環境的要求以及目前污染的現狀,很有可能還要提高目標。那么,如果繼續懶懶散散、松松垮垮、拖拖拉拉地進行治理,要想在最后5年多時間里完成這樣的任務,難度是相當大的。從這個角度來看,臨沂市政府的突擊治污,反而給了其他地方不少學習、借鑒的經驗。
需要注意和把握的是,由于治污工作是一項涉及面極廣、波及范圍極多的工作,突擊治理,更多的只能治標,很難治本。要想治本,必須突出兩個重點。一是常態化,亦即把污染防止和治理納入到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去,成為一項常態性工作,不分淡季和旺季;二是鐵腕化,亦就是不管哪個企業,也不管有多少員工,更不管有什么樣的關系,只要存在污染,就要治理,治理不了,就要關閉。否則,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如果各級政府在污染治理方面,都能夠做到常態化、鐵腕化、冷面化,那么,污染的矛盾就不會累積,有污染的企業就不會越來越多,就能夠有效避免突擊治理帶來的失業人員增加、稅收下降、財政負擔加重等新的矛盾和問題,且治理的成本要低得多。所以,對污染治理工作,必須從突擊治理走向鐵腕治理、并實現污染治理的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