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澧縣,縣政府文件規定要在2014年底前取締所有污染黏土磚廠,但在到期半年后,真正關停的卻屈指可數。已響應政府號召投資新型磚廠的企業主只好繼續運營原有污染磚廠,并頻頻上訪自求取締。(6月12日《京華時報》)
是這幾家污染企業的老板覺悟高嗎?似乎也不是,如果真的因為思想覺悟高才這么做,那么完全可以自己關停企業而不用等到監管部門來取締。真正的原因是當地早就把這些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黏土磚廠納入了取締的范疇,而現在這幾家“自求取締”的企業負責人,也投入巨資對自己名下的企業進行了轉型升級,結果等轉型升級完成卻發現,其他黏土磚廠既沒有被取締,也沒有停止生產。這樣一來,這些先期完成轉型升級的企業,反而因為生產成本高而處于不利的市場地位,為了改變這種局面,這些企業負責人只好“自求取締”,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其他黏土企業也一并被關停取締。
即便明白了這幾家企業負責人的做法并非那么大公無私,但是其背后反映出來的問題,還是值得引起我們的關注。為什么按照計劃在2014年年底就應該被徹底取締的污染企業,現在仍舊在生產?為什么面對企業煙囪冒出來的黑煙,卻完全不見監管部門的身影?面對這些質疑,當地環保部門把原因歸結為合同、資金賠付以及爆破工序報批等等。
這些原因可能確實存在,但如果我們只談困難不想辦法,只為不作為找理由,不為解決問題動腦筋,拿措施,那當地企業存在的污染問題永遠都解決不了。按照湖南省人大環資委有關負責人的說法,這其中可能涉及到某些群體的利益,導致污染企業遲遲不能被取締。而保護環境,治理污染,肯定要損害某些群體的利益,難道我們的工作就不開展,不推進了?
污染企業千方百計“自求取締”,應該有人為此感到難堪才對。新環保法的頒布實施,被外界寄予厚望,稱之為“有牙的老虎”。但牙齒再大再鋒利的老虎,也要由監管部門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主動監管,主動作為,才能發揮現實威力。如果在環保監管中不主動,不作為,那牙齒再鋒利的老虎也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