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思路和目標已基本確定,然而在一些具體的政策法規方面還欠缺,有些政策制度仍應調整完善。有些政策法規隨形勢的發展變化需進行調整修改,有些仍在探索中,還有些雖受到重視并予以制定,但實踐貫徹上還有很大的距離,執行力差。
農民和微小企業貸款難仍未有效緩解。我國農民和微小企業貸款難是多數人的共識,但確切的數字,人們的判斷差異較大。據銀監會的統計,2007年來,我國有農戶約2.3億戶,有貸款需求的農戶約有1.2億戶,其中獲得農信社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農戶數7800多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33.2%。這兩年來這一比例似乎變化不大。據調查,全國只有27%的農戶能獲得正規渠道貸款,在有金融需求的農戶中,仍有40%以上不能獲得正規信貸支持。至2010年3月末,銀行業涉農貸款余額為95900億元,約占所有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23%,其中農戶貸款余額為22201億元,在全部涉農貸款比重不到20%,約占所有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5.1%。這個數字幾乎20年沒有變化。
金融機構覆蓋率低、競爭不足,農村金融機構和人員質量偏差,風險偏高。我國目前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數近13萬個,比2004年減少了約9400個。由于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和從業人員的減少,縣域經濟獲得金融服務力度不足,近年來縣域金融覆蓋水平雖有提高,而且各級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也在設法解決金融服務空白鄉鎮的問題,但截至2009年,仍有2792個鄉鎮沒有金融網點,約占全國鄉鎮總數的7%,其中云、貴、川占了45%。只有一個網點的約8000多個鄉鎮,總體服務水平和競爭度均不足,但不排除低水平和惡性競爭現象。另外,農村金融機構和人員質量偏差,風險偏高。
農村貸款投放不足,“三農”金融服務較弱,農村資金外流仍然嚴重。據人民銀行的統計,2007年全國縣域信貸資金凈流出1.2萬億元。銀監會的統計表明,2008年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為53.6%,而城市地區存貸比為65.2%。2009年農信社系統存貸比為68%,農行縣域網點存貸比為39.33%,較全行平均水平低近20個百分點,郵儲行和其他商行則更明顯。從金融資金流出渠道看,主要是農村金融機構購買債券、拆借和上存資金等方式所造成的流出。一般說農村貸款交易成本高、風險大、收益低,農戶和微小企業經濟主體缺乏抵押擔保品,一些地區的金融生態環境不夠完善,借貸雙方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對稱,借貸者“貸款難”和金融機構“難貸款”的兩難現象并存,促成了農村資金的外流。
扶貧貸款等政策性金融有所改進,但改革仍需深化,效果仍有待改善。當前農村金融帶有明顯的“扶強”特性,對中低收入農戶,對欠發達地區支持不足。金融機構“貸大不貸小”、“貸富不貸貧”、“進城不下鄉”傾向明顯,對欠發達地區、貧困地區和中低收入及貧困農戶的金融服務存在諸多障礙和困難。近年來,中央政府在支持扶貧貸款方面,出臺了一些政策,緩解了重點扶貧開發縣中低收入和貧困農戶的貸款難和資金滲漏、效率低下的問題,最突出的事例之一是從2006年至今已在近萬個貧困村開展了互助資金項目。中央財政為每個村投入15萬元,由農戶自愿組成互助組織,開展資金互助。不過從近期較大規模對該項目的調研情況看,項目較普遍地存在內外部管理不力、財務不健全、農戶受益不均、可持續發展前途堪憂的問題。此外,公益性扶貧小額信貸組織仍未得到實質性的鼓勵和支持,它們面臨無適宜的合法身份,無制度性的融資渠道,無機構人員能力建設支持的“三無”發展瓶頸的制約。
其他問題還包括: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完善;農業保險仍處于初級階段成效不顯著;監管體系不適應金融需求和機構多層次的要求等等。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所原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