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市、股市持續冰火兩重天之下,部分地方政府的“樓市維穩”正在升溫——據報道,6月2日,安徽省住建廳網站發布《我省出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全省取消限購和限價、推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與此同時還明確農民退出宅基地進城購房,給予一次性購房獎勵。
客觀而論,當前我國部分農村的宅基地分布確實過于分散,無論是基于新農村建設集中化居住,還是節約土地資源的目的,地方政府通過一些鼓勵性政策改變這一現狀,很有必要。
此前有媒體也報道,農村宅基地退出機制試點已經啟動,將在國內宅基地空置率不低于8%的部分縣城農村展開,其具體路徑就是:調研宅基地空置率;農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補償宅基地金給農民等。從土改層面看,安徽省的相關舉措也算是種嘗試:農民以獲取購房獎勵為條件,自愿退出宅基地用以還耕還林,也意味著其使用權及附屬物權的讓渡。
但從輿論反響看,很多人對此表示憂慮:在農民失地后“市民化待遇”缺乏十足保障的前置條件下,以購房獎勵激勵農民退出宅基地,是否妥當?更何況,安徽這一鼓勵性政策是跟穩房市捆綁推出的,它會否衍生出架空部分農民土地權益的風險,暫未可知。
就眼下而言,安徽的“退出宅基地購房給獎勵”,難逃幾重隱憂:有可能與《新預算法》對地方財政支出的要求相沖突,還可能滋生出農民“被上樓”的行政亂象。就前者看,安徽省對自愿參與農民的一次性購房獎勵資金究竟從哪出,理應說清楚。
盡管安徽的該政策就“鼓勵農民退出宅基地進城購房”明確了“自愿”性質,但在實際操作中,有必要防止地方政府強迫農村“洗腳上樓”的現象。這并非杞人憂天,這種亂象之前已屢屢發生。畢竟,在鼓勵農民進城購房的背后,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終極利益訴求,那就是通過托市達到保地價的目的,而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歷來是地方財政收入的大頭。
其實,不論是出于我國人口結構的變化,還是要素資源的流向看,“曲線托市”都難抵房地產市場化的大勢。我國老齡化社會已加速到來,而這必將會對住房供給產生較強的溢出效應。雖然近一年來貨幣政策寬松,相對穩住了我國房價下探勢頭,但之于合理的房價租售比、房價收入比,很多城市房價還存在回調空間。再者,“鼓勵農民退出宅基地進城購房”的政策下,農民購房選擇區域仍主要局限于當地縣城或地級市,這在包括人口、資金在內的要素資源向一、二線中心城市匯集的趨勢下,其效果也不用高估。
說到底,在既有政策框架下,積極地探索宅基地退出有意義,但在保障農民自愿支配權外,還得用更完善的利益保障機制,確保其退出過程中的議價權、失地后對城鎮化紅利的分享,而不能只是作為托市的附屬動作。否則,它對農民權益帶來的長遠性損耗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