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副總理汪洋22日說,我國要根據試驗情況,及時調整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既能有利于擴大開放,又能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
4月2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張德江委員長出席。這是國務院副總理汪洋代表國務院作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汪洋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自貿試驗區工作進展情況時說,前兩年的負面清單是由上海市制定的,這次我國統一制定了適用于4個自貿試驗區的負面清單,條目數由上海自貿試驗區2014年版的139條縮減至122條,進一步擴大了開放。
汪洋指出,要切實防控風險和守住底線。能否有效防控風險,是檢驗自貿試驗區制度建設成敗的重要標準。該放的要堅決放,該管的要堅決管,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開。
汪洋說,要完善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統一適用于4個自貿試驗區的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配套的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與過去的相關規定相比,拓寬了安全審查范圍,從主要審查外資并購擴大到綠地投資;豐富了安全審查的內容,將互聯網、文化、協議控制等敏感領域和商業模式都納入進來;完善了審查工作機制和程序,明確了自貿試驗區地方管理機構的職責。這項工作經驗不多,將在試驗中逐步完善。
汪洋表示,我國還要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特別要完善監管法律法規,加強隊伍建設,創新監管手段,筑牢“防火墻”。2014年9月,商務部和上海市會同有關部門,對自貿試驗區一年來的運行情況進行了評估,廣泛聽取第三方機構、市場主體、社會公眾的意見。各方對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的成績給予高度評價,同時也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問題之一是,自貿試驗區對外開放的力度有待加強。上海自貿試驗區2013、2014兩版負面清單公布后,有關方面評價清單偏長,開放度不夠,離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