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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我國正式發布《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文件顯示將“積極推動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合作”。由此輿論認為,可再生能源產業將最先迎來發展機遇。《城市化》雜志特邀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委員、中華環保聯合會環保技術標準研究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太陽能跟蹤系統產業聯盟副理事長石彤對此進行解讀。
石彤:我國在光伏、風電、光熱等可再生能源領域已具備了一定的競爭優勢,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亦有對清潔、安全、可持續能源的渴望,從而使它們成為下一輪可再生能源投資的熱點。在“一帶一路”涉及的60多個國家里,有一些已率先與我國開展該領域的合作,如巴基斯坦,近兩年,我國一些大型新能源公司已在該國參與項目建設,涉及領域包括戶用大規模光伏屋頂及光伏地面電站等。去年,我國與印度也展開了該領域的合作,但由于目前中印關系不明朗,印度基礎設施薄弱,導致國內企業對印度市場仍抱謹慎態度。相反在中亞地區,由于政局相對穩定,我國新能源企業更有意愿到該地發展。
對中東地區而言,沙特、阿聯酋、約旦等海灣組織國家雖然石油儲備豐富,但其自身有進行能源結構改革的需求,近年該地區新能源領域的合作機會也逐漸增大。其中沙特和約旦已率先成立 “可再生能源基金”,專門用于光伏、農業灌溉等領域,中國企業在該地區一直有合作項目。我國也十分重視對這些國家的技術出口及合作,在駐沙特使館,我國已派駐首席能源官,由此可預測我國對該區域傳統與新型能源以及核電出口領域都有更高期待。在東非和東北非地區,以國開行和進出口銀行金融切入為龍頭,國家電網一直在此開展基礎電網建設和水電、水利開發,這些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產業起步慢、基礎弱,目前我國與其合作領域主要集中在電力基礎設施及傳統水電、水利建設上,此后將更多涉及可再生能源領域。目前我國已對肯尼亞、埃塞俄比亞、吉布提等國家展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技術援助,從規劃角度入手與這些國家進行深入合作。
可再生能源產業有其自身特點,它是長期的過程產業、是政府補貼產業,因此建立和健全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合作,需從頭做起,從技術援助逐步切入到共建“聯合實驗室”。今年科技部就已與埃及能源部聯合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實驗室”,后續這種模式還會擴展到印度、南非、馬來西亞等。我國將從產品、行業技術標準入手,幫助這些國家建立可再生能源新秩序,使中國的產品和企業能長期、持續地進入到這些市場。
雖然這其中有眾多機遇,但同樣也存在挑戰。對“一帶一路”上很多國家而言,我認為合作的基礎要建立在其政局穩定之上。此外,參與此類項目投資的中國企業都是民營企業,以光伏產業為例,絕大部分企業都是民營,如何讓這些企業避免風險?首先要在金融方面給予同等的待遇,例如進出口銀行較國開行有0.5%的年利率優惠,因為它可以從商務部拿到補貼,所以,商務部要對民營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才能促使更多優秀企業參與到“一帶一路”光伏領域投資中去。同時,光伏或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建設周期雖短,運營期卻都是20年,回報周期至少需7年,如何在較長時間內保障企業在當地合法、合理的利益?我認為商務部和外交部需提前對一些國家的投資提供政策性的形勢分析與指導。
相信隨著中國可再生能源領域內企業的成熟,它們也能利用眾多已成立的平臺和組織來開拓市場,例如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就積極倡導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與非洲對接,幫助非洲實現能源自主,在建設電力基礎設施的同時將可再生能源產業也嵌入到規劃中去,這就是國際上尤其是非洲地區對中國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