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3日通報,廣東省地質局原局長歐陽志鴻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廣東省地質局原局長歐陽志鴻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檢查。經查,歐陽志鴻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通報稱,歐陽志鴻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歐陽志鴻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