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推動新《環保法》落實,環境保護部近日召開建立綠色GDP2.0核算體系專題會,重新啟動綠色GDP研究工作。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司長李慶瑞介紹說,綠色GDP核算2.0研究項目重新啟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使之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導向和約束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中央政治局3月24日審議通過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指示,要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為突破口,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也要求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 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李慶瑞說,重啟綠色GDP研究項目是推動綠色發展轉型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開展環境經濟核算,核定環境容量,核算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成本代價,將對定量分析和判斷環境形勢,探索環境資產核算與應用長效機制,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推動形成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綠色產業結構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提供有力支撐。
綠色GDP最早由聯合國統計署倡導的綜合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提出。推行綠色GDP核算,就是把經濟活動過程中的資源環境因素反映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將資源耗減成本、環境退化成本、生態破壞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從GDP總值中予以扣除。其目的是彌補傳統GDP核算未能衡量自然資源消耗和生態環境破壞的缺陷。
綠色GDP的研究始于2004年,原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開展綠色GDP核算的研究工作。2005年,北京、天津、河北、遼寧等10個省、直轄市啟動了以環境污染經濟損失調查為內容的綠色GDP試點工作。2006年9月,原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了《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該報告是我國第一份經環境污染損失調整的GDP核算研究報告。2004年開始的研究,被課題組專家稱為綠色GDP1.0,現在重啟的研究則稱為綠色GDP2.0。
李慶瑞說,綠色GDP至今仍是一個正在研究、有待成熟的項目,是基于對現行經濟核算體系的有益補充而非否定。和綠色GDP1.0相比,綠色GDP2.0將尋求創新。在內容上,增加以環境容量核算為基礎的環境承載能力研究,圈定資源消耗高強度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重災區,摸清“環境家底”。在技術上,克服前期數據薄弱問題,夯實核算的數據和技術基礎,充分利用衛星遙感、污染源普查等多來源數據,構建支撐綠色GDP核算的大數據平臺。
李慶瑞介紹,綠色GDP 2.0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環境成本核算,同時開展環境質量退化成本與環境改善效益核算,全面客觀反映經濟活動的“環境代價”;二是環境容量核算,開展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的環境承載能力研究;三是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開展生態績效評估;四是經濟綠色轉型政策研究,結合核算結果,就促進區域經濟綠色轉型、建立符合環境承載能力的發展模式,提出中長期政策建議。
會議提出綠色GDP2.0核算體系的研究計劃。第一階段(2014-2015年):聯合各相關部門與研究機構,開展國際經驗學習借鑒、核算框架體系構建、技術規范研究及全國層面環境容量核算、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初步建立政策應用體系,形成核算技術支撐能力,組織建立綠色GDP核算的相關技術規范。第二階段(2016-2017年):為了檢驗綠色GDP2.0核算方法的可行性,選擇不同地區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內容包括環境成本與環境效益核算、環境容量核算、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以及經濟綠色轉型政策試點。不同地區根據其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特征不同,可選擇不同的試點內容。由于這是一項前沿性、創新性的研究項目,國際上尚無成功經驗可借鑒,需要較長時間的探索。因此,研究結果以何種形式、在何時公布,將視研究進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