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國家發改委通知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根據該方案,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方案顯示,此次將于2014年底前開始試點,并根據情況不斷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2018—2020年,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方案要求,加強部門間政策協同配合,推動新型城鎮化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率先在試點地區落地,具體包括:完善轉移支付辦法;省級政府舉債使用方向要向試點地區傾斜;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等相關政策,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新型城鎮化試點是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的關鍵一步,試點地區的選擇、試點工作的開展都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后續開展具有深遠影響。本期“封面關注”通過試點方案簡析、試點試什么、試點地區自然稟賦及區位優勢聚焦這一熱點,以期得到各方更多的關注,對中央新型城鎮化精神的準確理解、深入貫徹與落實做出積極貢獻。(專題詳細內容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