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發展智慧城市,要保護和傳承歷史、地域文化。全國兩會期間,傳統村落保護話題引起代表委員們的強烈關注。(3月10日 新華網)
傳統村落,大都位置偏遠、交通閉塞,發展相對落后,因此,一些古老建筑、文化景觀、歷史文物以及傳統習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才得以留存和傳承。傳統村落,成為了中華民族的共同財富,也成為了維系中華民族濃郁“鄉愁”的鮮活載體。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大開發的加速,本就為數不多的傳統村落正在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據權威資料顯示,自2000年至2010年,我國自然村由363萬個銳減至271萬個,平均每天消失80個到100個,其中包含大量傳統村落。毫不夸張的說,“鄉愁”已經成為時下國人的稀缺品。長此以往,我們將赴何處覓“鄉愁”?
誠然,有很多傳統村落分布在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當地政府發展經濟的愿望非常迫切,人民群眾改善生活的需求也非常強烈。那么,是為了經濟“竭澤而漁”,聽任老祖宗的文化遺產湮滅在歲月的河流里,還是盡快出手,留住國人的“鄉愁”?
保護傳統村落勢在必行、刻不容緩。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強調樹立文化自信。作為承載中華民族歷史記憶和民間文化遺產的傳統村落,其保護工作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2012年4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聯合啟動了中國傳統村落的調查與認定。當然,這僅僅是村落保護工作的第一步,事實上,傳統村落被認定之日,才是嚴格的科學的保護工作開始之時。
誠然,為了留住“鄉愁”,我國已經啟動了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然而,現實卻是,隨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調整和城鎮化發展的加劇,傳統村落在保護的過程中走了樣、“變了味”,出現了“花架子”建設、“千村一面”形象建設、濫用“舊村改造”等亂象,導致傳統村落格局風貌和鄉土建筑遭受巨大破壞,在這樣的背景下,傳統村落保護工作陷入巨大窘境。
莫讓“鄉愁” 再添“新愁”。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可謂艱巨而迫切,究竟應該怎樣去做,才能讓保護工作不走樣、不變味,讓“鄉愁”不添“新愁”?我們必須明白,城鎮化的本質并不是去農村化,而是要使城市更像城市、農村更像農村,城鄉各具特色、一體化發展。那么,現在我們既然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就更不能再亂來。真正的傳統村落保護,應該是修舊如舊,是不斷地加固,防止倒塌和繼續破壞,而不是制造假古董、假村落或者假的歷史;嚴格的傳統村落保護,不只重視保護、修復古建筑的物質層面,還應當完整展示、真實傳承與古建筑密切相關的傳統文化;科學的的傳統村落保護,應該確保保護與開發并重,產業發展與群眾脫貧致富并舉,而不是整村開發和過度商業化,要防止傳統村落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變味”,要實現傳統村落的可持續發展和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