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協商會上,中國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透露,備受關注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土十條”)有望年內出臺。(3月9日新華社)
土壤是人類賴以生產、生活和生存的物質基礎,是任何一個國家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近年來,隨著現代工業的快速發展,在帶來GDP不斷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觸目驚心的土壤污染。涉重金屬企業廢水、廢氣、廢渣,危險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電子垃圾等正在通過被污染的土壤和生長于其上的蔬菜、農作物,侵害著民眾的健康。調查顯示,目前中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的點位超標率高達19.4%,足以看出土壤污染的損害性不容小覷。或許這個數字還是不完全統計,在期盼“土十條”出臺同時,更有幾許疑慮,“土十條”真能成為防土壤污染的“金鑰匙”?
如今,“毒大米”、“毒小麥”、“毒蔬菜”已然成為老百姓的餐桌揮之不去的霧霾。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如果土壤都被污染,還會生長出放心、可靠的莊稼嗎?曾記得一篇新聞報道:甘肅省某地“鉛中毒”事件,兩個村莊共有368人查出血鉛超標,其中14歲以下的兒童149人。原因是兩個村莊附近的一家鉛冶煉廠是重要污染源,造成當地土壤、空氣和水體污染。對這些地區來說,“土十條”的出臺無疑雪中送炭,但它的最終成效,還得監管部門強化土壤環境監管職能,建立土壤污染責任終身追究機制。
確實,治理土壤污染絕非一般想象的困難,涉及諸多環節和眾多企業。就客觀而言,排污企業作為地方轄區“納稅大戶”、GDP創造的主流,不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也為執政一方的領導帶來無上榮光,為政績增光添彩,這樣的“香餑餑”企業,如果置身于土壤污染的治理政策之下,無疑會十分尷尬,甚至阻礙政策實施。所以筆者希望,我們在期盼“土十條”加快腳步的同時,能首先創新一系列制度設計,嚴格防范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魅影”,力保土壤純凈。
有專家指出,一個占地10公頃的污染企業雖然每年可能給當地政府帶來成百上千萬元的稅收,但如果這10公頃土地被污染,卻需要花上億元甚至十多億元的投入才能恢復。而如果不加以治理,僅由土壤本身自然恢復,一般需要耗費兩三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時間。何況土壤污染是一個長期漫長過程,很難直接看出到底有多少土壤遭受污染,嚴重程度與否。“土十條”不失為亡羊補牢,是還民眾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句話:控制土壤污染,還要看政府如何管、怎么管、管什么。
土地,是我們世世代代賴以安身立命之本,它再也經不起污染,出臺土十條,既是對當代負責,也對后代負責。愿“土十條”能盡快破解環境難題,真正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