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委、局、辦)、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財務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部屬有關單位:
目前,部分2015年財政支農項目專項資金已撥付到位。為確保有關項目的實施,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農民培訓項目
2015年,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農民培訓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66號)要求,不斷創新機制模式,推動培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深入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加快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認定、扶持體系,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大力推行農民田間學校模式,充分利用智慧農民云平臺等信息化手段,培育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鼓勵整省、整市、整縣示范推進。加大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訓支持力度,遴選部分專業大戶和返鄉創業的大學生、農民工,重點培育和孵化,提高標準、創新方式,支持農村青年創業興業。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培訓、認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續跟蹤服務等全過程培育,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培育工作,嚴禁以招標方式簡單分派培訓指標任務。
二、關于畜牧發展扶持項目
(一)畜牧良種補貼項目。2015年,繼續實施奶用能繁母牛良種補貼,對荷斯坦牛(含娟姍牛)、奶水牛、乳用西門塔爾牛、褐牛、牦牛、三河牛開展良種凍精補貼。探索奶牛胚胎補貼試點,試點工作操作程序另行通知。繼續實施牦牛種公牛、能繁母豬、肉牛、羊良種補貼。具體項目任務詳見附件。
(二)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建設項目。2015年,在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畜牧發展扶持資金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4〕60號)的基礎上,切實加強示范片區建設工作,逐級落實項目責任,嚴格按照標準評審篩選項目承擔單位,明確項目責任人。做好項目總體規劃、突出優勢區域,合理規劃布局。要指導項目承擔單位在苜蓿高產優質、草畜配套、示范推廣上下功夫,切實提高項目建設的質量和效果。
三、關于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補助項目
(一)糧棉油糖高產創建項目。2015年,在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農業高產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51號)的基礎上,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糧棉油糖高產創建的補助標準、不同作物間的示范片數量和承擔試點任務的市縣進行適當調整。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推廣服務補助和增產模式攻關補助。要嚴格實行項目輪換制,對連續3年承擔高產創建任務的示范片,要變更實施地點。鼓勵開展不同層次的高產創建,探索在不同地力水平、不同生產條件、不同單產水平地塊,同步開展高產創建和增產模式攻關,原則上中低產田高產創建示范片數量占總數的1/3左右。
(二)測土配方施肥補助項目。2015年,在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測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40號)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取土化驗、田間試驗等基礎工作,擴大經濟園藝作物測土配方施肥實施范圍。省級農業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和驗收,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有效模式,強化農企對接,深化農化服務。積極研究配方肥應用到田的有效機制,選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對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使用按照農業部門發布配方生產的配方肥予以補貼的試點。
(三)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015年,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51號)的相關規定,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信息化服務手段、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全力支持規模經營組織發展為工作重點,全面提高農技推廣服務效能。
(四)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2015年,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30號),在實施中堅持補助大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自主建設、先審批后建設程序、兩次公示制度和陽光規范操作等原則,確保項目落到實處,真正惠及廣大農民。
四、關于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項目
(一)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項目。2015年,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44號)的基礎上,應對不同市縣承擔的放流任務,包括放流水域、放流時間、放流物種、放流數量和規格等進行科學論證。經濟物種的增殖苗種應當是本地種的原種或子一代,符合《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生物經濟物種增殖放流苗種管理的通知》(農辦漁〔2014〕55號)要求。瀕危物種的增殖苗種可以為本地種的子二代。嚴禁放流外來種、雜交種和轉基因種,原則上不支持物種跨水系放流,確保水域生態安全。海洋牧場示范區原則上要求項目實施海域已連續開展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項目。2015年,在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42號)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草原載畜量標準和草畜平衡管理辦法,健全禁牧管護和草畜平衡核查機制,加強對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的組織指導。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引導廣大牧民在自愿的基礎上積極參加草原保護建設事業。
(三)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補助項目。2015年,繼續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68號)的相關規定,創新工作機制,探索通過建立耕地質量建設示范區等方式,因地制宜推廣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秸稈還田等輕簡、高效、操作性強的耕地質量建設技術模式。在資金使用上堅持既可用于物化補助又可用于購買服務,在實施主體上注重扶持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在技術模式和實施方式上強調發揮地方自主性,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委、局、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水產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本通知精神,組織編制本地區2015年相關項目實施方案,于2015年3月31日前以聯合文件形式報送農業部和財政部備案。
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