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琨因受賄罪被南京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一審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未提出上訴、檢察機關亦未抗訴,案件一審生效。
南京中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楊琨利用其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等職務便利,在貸款、產品銷售等事項上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3000余萬元。
楊琨,男,南開大學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2009年1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曾任中國農業銀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代理業務部副總經理、市場開發部總經理、安徽省分行行長,2002年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行長助理兼安徽省分行行長,2003年1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行長助理,2004年3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兼任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農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2年5月,由于遭到內部舉報,時任農行副行長的楊琨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并被有關部門實施邊境控制。隨后,同年7月13日,農行發布公告稱,楊琨由于個人情況不能履職,辭去農業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2013年5月20日,中紀委通報: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副行長、黨委委員楊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楊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2014年6月18日,該案在南京中院開庭審理。因案情重大復雜,合議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