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17日,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出席了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在美國洛杉磯舉行的執委會會議。此次會議確定了2015年IAIS工作的總體方向和主要內容,對國際保險監管改革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會議重點討論了三項議題:一是以風險為基礎的全球保險資本標準(ICS)的制定目標和工作計劃;二是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G-SII)認定方法的修訂工作;三是IAIS《2015-2016年工作路線圖》。
項俊波首先對IAIS在國際金融危機后銳意改革,領導國際保險監管界為強化集團監管,維護全球金融穩定開展大量工作,并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表示贊賞。同時,項俊波指出,中國政府于2014年發布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賦予了保險業新的重要歷史使命,中國保監會將抓住機遇,開創中國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新局面。此外,經過3年時間的建設,中國基本建成了新的以風險為導向、符合中國市場化改革需要,具有國際可比性的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償二代)。作為IAIS執委會成員以及全球最大的保險新興市場,隨著監管水平的不斷提升,中國有能力、有意愿在國際保險監管改革與合作中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針對上述三項議題,項俊波強調,IAIS制定ICS的核心目標是建立一個在全球范圍內具有可比性的保險資本充足性計量方法。由于新興市場與發達市場存在較大的差異,應在ICS制定中更多地考慮和體現新興市場的風險特征和實際情況,以反映新興市場合理訴求和利益。中國保監會也將與IAIS更多地就償二代建設中所積累的具備新興市場特征的技術和經驗進行交流,為制定統一、科學、可比的國際資本監管標準發揮積極作用。此外,為實現在各國的計算結果之間具備可比性的目標,并保證ICS在全球范圍內實施的一致性,應審慎使用內部模型和外部模型等方法。
項俊波認為,經過實踐檢驗,目前的G-SII評估方法在過去兩年的G-SII認定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總體上取得了較為滿意的效果,建議對G-SII認定方法的修訂應與原方法保持一定的連續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和沖擊。
針對G-SII風險處置時所需的損失吸收能力要求(LAC)開發工作,項俊波指出,LAC是對基礎資本要求(BCR)(或ICS)以及更高損失吸收能力要求(HLA)的補充,由于HLA以及ICS的制定工作將于2016年底才能最終完成,而且IAIS還未對BCR(或ICS)與HLA總體上將會對G-SII造成的影響進行完整的評估,因此不宜匆忙開展此項工作,而應結合未來ICS等制定工作的具體進展,再逐步確定LAC的制定時間表,以確保LAC制定的穩妥性和科學性。
IAIS于1994年在瑞士成立,目前擁有150名國家或地區性保險監管部門成員,以及148名來自保險行業和國際組織的觀察員,其宗旨是推動建立有效的、全球統一的保險監管,以發展和維護公平、安全及穩定的保險市場,從而保護投保人利益,并致力于全球金融穩定。中國保監會于2000年加入IAIS,并一直積極參與IAIS各項相關工作,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大力支持和深入參與IAIS所領導的國際保險監管改革,并發揮了重要作用。
會議期間,項俊波與美國聯邦保險辦公室主任舉行了會談,并簽署了《中美保險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項俊波還分別會見了IAIS執委會主席和全美保險監督官協會主席,就國際保險監管改革核心工作及加強區域保險合作與交流等問題交換了意見。